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化肥共性问题”警示约谈会。
广西质检院化工检验所相关负责人在通报近期化肥专项核查结果时说,核查发现,多家企业肥料包装袋违反《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复合肥》国家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款。一是宣传“含多种中微量元素”却未标注具体元素种类及单养分、总含量,二是复合肥标注增效剂等额外添加物但未说明其作用、含量及检测方法。此类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不仅误导农民选购、增加种植成本,还可能因养分失衡导致作物减产,同时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潜在风险。
广西消委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化肥生产企业严守质量底线,杜绝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严把进货查验关,杜绝“三无”化肥。规范信息披露,完整标注产品成分、生产厂家等信息,杜绝虚假宣传和诱骗消费。健全售后机制,履行“三包”义务,建立消费纠纷快速解决通道和赔偿先付机制,主动参与农资科普,提升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广西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综合执法局局长罗耀敏在约谈会上说,进行集中警示和约谈,是希望化肥生产企业主动纠错、自我规范,也是广西市场监管部门推行“服务型执法”“有温度的执法”理念的一次具体体现,更好地帮助企业提前防范风险,避免走上违法之路。针对后续工作,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抽查和暗访力度,对整改不到位、顶风作案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现场参会的化肥生产企业负责人在约谈会上表示,将严格对照国家标准,规范包装标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化肥质量管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