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反被聪明误!”辽宁沈阳,一男子因手头缺钱,竟打起了失足女子的主意。他假意嫖娼,先在网上与失足女谈好价钱,随后在约定地点碰面。见面后,男子找各种借口向对方索要钱财,遭拒后,他恼羞成怒,遂动用暴力手段逼迫失足女给钱,在尝到甜头后,男子又如法炮制抢到10000元。然而,很快,男子就被抓获归案,面对警方的讯问,男子却说这只是自己“正常的借款”,如何评价此案? 2025年7月,男子王某闲在家中待业,手里没存款,又不想踏实找工作,整天盘算着找条“快速生财”的捷径。 思来想去,他竟盯上了网络招嫖这个灰色渠道,决定装成“客人”伺机敛财。 于是,说干就干。王某在网上同失足女子盛某取得联系并谈妥交易费用和见面地点后,王某便提前来到约定地点布局。 待盛某到达后,王某绝口不提之前的约定,反而以“等候过久耽误事”、“手头紧急需周转”为借口,强行向盛某索要钱款。 盛某当场拒绝,而王某则瞬间变脸,用手臂死死勒住她的颈部并进行言语威胁。 盛某被勒得喘不上气、浑身发软,只能被迫通过扫码支付、银行卡转账,转给王某5000余元。 王某初次尝到甜头后,便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于第二天又故技重施,又从失足女商某手中抢到了10000元后迅速逃走。 商某在缓过神后第一时间报了警。 很快,王某被抓获归案。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当工作人员对王某讯问时,王某却称他是从两名女子手上借钱,并没有暴力行为,不是抢劫。 很明显,王某以为自己只要否认暴力行为、把抢劫说成借钱,就能逃避制裁。 但不得不说,他也太小看法律和办案人员了。 而且,刑事办案讲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哪怕王某拒不认罪,只要证据确实、充分,依然可以定他的罪。 1、王某的借钱说法漏洞百出。 王某和两名被害女子此前素不相识,也没有任何借贷的合意。 在见面时,王某突然索要钱财,事后也没有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日期,完全不符合正常借贷的逻辑。 2、王某施暴的证据,铁证如山! 在女子商某的陈述中,曾表示王某拿手机拍了照片。 办案人员顺着这条线索查看王某的手机,果然找到了王某在作案时录下的全程视频,足以证明其抢劫的犯罪事实。 3、王某最终要为其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公私财物,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 可见,抢劫罪作为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量刑起步在3年以上,最高可判处死刑。 本案中,王某两天的时间内接连作案两起,即便所得的数额仅有15000元,也依然要以抢劫罪论处,其面临的刑罚至少在3年以上。 作为一名身体健全的年轻人,王某原本可靠双手踏实赚钱,改善生活,却因贪念走上歪路,事后还妄图狡辩脱罪,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而其面临的牢狱,也意味着他将错过人生中最宝贵的时光,这就是作恶的代价——既失去了自由,又背上了终身污点,实在得不偿失。 当然,本案的发生也再次印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是谁,不管用什么手段,只要触犯法律、伤害他人,就一定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希望所有人都能引以为戒,敬畏法律、守住底线。要知道,靠辛勤劳动去创造生活,才是唯一的正道。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注:图片仅供示意;来源:深圳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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