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天的大谱!北京,某公证处在银行存了1.8亿,需要用钱时才发现,账户内1.8亿的本息,仅剩44万。蹊跷的是,5年来,银行对账单显示正常。经查,资金早就被转移了,尽管所有证据都摆在面前,银行却不承认,甚至甩锅涉案职员:已精神失常,且早已失踪,客户经理已离职。公证处告上法庭,一审、二审被驳回,1.8亿资金无处追讨。 北京有家公证处,2013年的时候,在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开了个对公账户,专门存公证业务的收费款,前后分16笔存进去3.6亿,算是实打实的大额存款了。 本来这钱存银行,就是图个安全省心,毕竟银行可是公认的“资金保险箱”。谁能想到,这一存就存出个天大的窟窿,而且整整五年,公证处愣是没发现一点异常。 就这样,五年时间一晃而过,公证处看着对账单上稳步增长的余额,一直以为这笔公款安安稳稳地躺在银行里,直到2018年6月,他们打算用这笔钱做点理财,多赚点收益补贴业务时,才发现了不对劲。 根据银行送来的假对账单,当时账户内的本息合计已经有1.8亿多元,公证处当即就和大连银行签订了理财协议,把这1.8亿全部投进了该行的理财产品里。 可等到理财产品到期,公证处去银行兑付本金和收益时,却被银行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拿不到钱。 多次沟通无果后,公证处赶紧派人去核查账户真实情况,这一查,直接惊呆了所有人——原本该有1.8亿本息的账户,实际余额只剩下448296.25元,剩下的钱,早就不翼而飞了。 随着调查的深入,这起离谱案件的真相慢慢浮出水面。原来早在2014年1月,也就是开户仅仅一个月后,这笔资金就开始被人擅自划转,直到2017年9月,账户里的钱就已经被基本掏空,全部转移到了九家关联企业,以及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前业务负责人罗某某、其母亲霍某某的个人账户里,很明显是一场内外勾结的监守自盗。 让人愤怒的是,公证处手里的19张对账单、32张存款利息回单,还有那份理财协议,经过司法鉴定,上面的银行印文全都是伪造的;而银行那边提供的网银开通、账户变更等材料上,公证处会计的签名也都是被人冒用的。可即便所有证据都指向银行内部管理存在巨大漏洞,大连银行却始终拒不承认责任。 面对公证处的质疑和追责,大连银行给出的回应堪称离谱至极,直接把锅甩给了涉案人员:声称罗某某已经精神失常,而且早就失踪找不到人了,专门对接的客户经理李某也已经离职,这笔钱的流失和银行没有关系。 被逼无奈之下,公证处只能拿起法律武器,将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告上了法庭,要求银行兑付本息并赔偿损失,涉案金额足足超过2亿元。 可谁能想到,这场看似证据确凿的官司,却迎来了让人意外的结果。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都采纳了大连银行“先刑后民”的抗辩意见,认为案件涉嫌重大犯罪,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属于同一事实,裁定驳回了公证处的起诉,这意味着1.8亿的资金,一时间竟无处追讨。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场离谱的纠纷会陷入僵局时,事情终于迎来了转机。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最高法直接撤销了一、二审的裁定,指令北京金融法院对本案进行实体审理。 最高法明确指出,民事争议是公证处和银行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而刑事犯罪是罗某某等人的个人行为,二者主体不同、事实不同,银行不能用“先刑后民”的借口规避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 截至目前,北京金融法院还没有作出最终的实体裁判,大连银行最终会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我们还不得而知。 但这起案件,无疑给所有银行敲响了警钟,所谓的“资金保险箱”,如果内控形同虚设、监管缺位,就会变成不法分子谋取私利的工具; 让我们深思的是,连公证处这样的专业机构,存大额资金都会遭遇这样的陷阱,普通人的存款安全,又该如何得到更好的保障?希望这起案件能有一个公正的结果,也能倒逼所有银行强化管理,守住老百姓和机构对银行的那份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