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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2008年,一男子带女友外出旅游的2天时间里,由于男子没有把持住,与女友

[微风]2008年,一男子带女友外出旅游的2天时间里,由于男子没有把持住,与女友多次发生关系。为了避免怀孕,男子便从药店购买紧急避孕药。没成想2个月后,女友竟发现自己怀孕了。男子认为药店所售为假药,一怒之下将药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0000元,法院最终如何判的?   2008年5月,田先生带着女友朱女士去了大连,那是两天的甜蜜度假,但在这里,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在48小时里,他与女友发生了多次无保护的亲密行为。   他的逻辑很简单:只要在最后一次那一刻往后推72小时,吃药就是安全的,于是,在第60个小时,两片药片被朱女士吞了下去,他以为这就能买来心安,却不知道自己正在挑战生物学的底线。   庭审上的专家证词冷冰冰地揭开了真相:左炔诺孕酮的作用是抑制排卵,而不是什么魔法屏障,短时间内高频次的荷尔蒙动荡,早就让体内的激素环境乱成了一锅粥。   这时候再吃药,哪怕还在所谓的“窗口期”,那道防线也早被击穿了,这哪里是假药,分明是拿85%的概率去赌一个确定的明天,田先生不服,他在法庭上的目的很明确,既然证明不了药是假的,那就攻说明书。   他死死咬住一点:那张薄薄的纸上,没有白纸黑字写着“多次亲密接触会降低药效”,在他看来,没写就是欺诈,没写就是蓄意隐瞒,厂家和药店联手给他挖了个坑。   但被告席上的几家机构也不是吃素的,进货单、药检报告往桌上一拍,质量没问题,至于说明书?厂家直言不讳:常识无法穷尽,郑州法院最后的判决也给这场闹剧画了句号——谁主张谁举证。   你既证明不了药有问题,也证明不了自己服药后严格“守规矩”,法律不可能让说明书变成一本无所不包的百科全书,2009年11月17日,那声法槌落下,田先生败诉。   最让人唏嘘的,其实不是那5万元的索赔落空,而是人性的惯性,早在2004年,这对情侣就经历过一模一样的剧本:避孕失败,服用毓婷,意外怀孕,花掉2000元做手术。   四年过去了,他们没有选择更稳妥的避孕套,而是再次把命运交给了那两片药,法庭上田先生眼眶微红,情绪激动地索要“精神损失费”,那大概不仅仅是为了钱,更是在面对生活失控时,试图找一个替罪羊来消解内心的无力感。   但这世界上哪有什么“后悔药”?正如医学专家后来在网络上的那句辣评:紧急避孕药是高空坠落时的降落伞,绝不是下雨天随手撑起的一把伞。  参考信息:北方网.(2008年7月9日).女子服避孕药后与丈夫多次行房避孕失败告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