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凉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绩效考评指标和机制不合规,导致存贷款虚增,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人民币120万元。
同时,贺大斌(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因对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负相关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方梅(时任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因对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负相关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凉金监罚决字〔2026〕1号
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绩效考评指标和机制不合规,导致存贷款虚增,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
罚款人民币12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凉山监管分局
2
贺大斌(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凉金监罚决字〔2026〕2号
对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负相关责任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3
方梅(时任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总经理)
凉金监罚决字〔2026〕3号
对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负相关责任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