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纪委监委2月6日消息: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张国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张国伟资料图
经查,张国伟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国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国伟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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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国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张国伟出生于1963年5月,河南西峡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长期在河南任职,曾任方城县县长、县委书记,南阳市副市长,商丘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市长等职,2011年任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2013年任平顶山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
2017年2月,张国伟任新乡市委书记,2021年7月转任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2023年1月,他到河南省人大任职。
2025年7月,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国伟辞去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