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1996年,5名无辜青年蒙冤入狱,被关押了21年后才无罪释放,令人惊讶的是,5人全部拒绝了国家高额赔偿,他们只有一个要求。 1998年,当时的合议庭其实是非常清醒的,法官们看着那一堆漏洞百出的案卷,心里跟明镜似的:这五个人,根本就没有作案时间,也没有作案证据,倾向于全员无罪。 得知可能判无罪的消息后,受害者周继顶的父亲,他带着一瓶农药,直接冲进了审判长的办公室,当着法官的面,仰头喝了下去,老人死在了法院,这一死,把法律的天平彻底砸烂了。 在那个年代,死人是最大的“维稳”压力,原本清晰的法律逻辑瞬间崩塌,取而代之的是“平事”的逻辑,为了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为了平息这场死谏风波,证据变得不再重要了。 于是,不可思议的判决下来了:两个死缓,一个无期,两个15年,这简直就是一场交易:用五个活人的青春甚至生命,去填补一个死者的愤怒。 多年后,当年的一审审判长巫继成面对镜头,苍老而无奈地承认:“当年就已经知道是冤案。”它意味着,他们明明看着这五个人掉进深渊,却因为怕麻烦,甚至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选择了沉默地推了一把。 1996年深夜的那场血案,一死四伤,确实惨烈,但警方抓人的逻辑粗暴得吓人:因为受害者家里和周继坤这几家人有过节,受害者的父亲就“下意识”指认了他们。 这就是抓捕的全部理由,警方翻遍了这五个人的家,搜走了菜刀、衣服,结果没有一丝血迹,提取不到一枚指纹,更没有匹配的脚印,这完全是一场“隐形人”作下的案。 而且,这五个人在那晚都有着铁一样的“不在场证明”,有人在几十里外拉化肥,有人在澡堂洗澡,有人在看电视。 但在那个“口供至上”的年代,这些客观事实都被无视了,没有证据?那就审到有为止,这种逻辑闭环,在当年的司法生态里,制造了不止这一起悲剧。 那个被关了26年的张玉,遭遇何其相似?这五个人的青春,就这样在铁窗里一点点被磨成了灰,周继坤进去的时候还是个壮小伙,出来时已经成了被时代抛弃的老人。 如果不是陶晓侠,这五个人可能真的要在大牢里烂透了。 在阜阳,陶晓侠是个传奇,她是个不识字的农村妇女,靠着一股子野蛮生长的劲头成了“暴发户”,不到40岁就赚得盆满钵满。但她身上有股那个年代稀缺的“侠气”。 这个女人为了公道,她连自己的丈夫都敢举报,当她接手这个案子时,所有人都劝她:“别折腾了”但陶晓侠不信邪,她自费跑断了腿,一次次被驳回,一次次又递上去。 正是这种体制外的、草莽式的死磕,硬生生在铁板一块的官僚墙上凿开了一条缝。 2014年,舆论终于被引爆,安徽省高院启动复查,到了2018年4月11日,正义终于迟到了22年,五人全员无罪,走出法庭的那一刻,阳光刺得人睁不开眼。 按理说,故事到这里就该是大团圆结局:拿钱,回家,养老,但周继坤他们没有,他们看着那290万的国家赔偿,心里算了一笔账:这钱是国家出的,也就是纳税人的钱。 如果拿了钱,这些人可能就永远躲在历史的尘埃里,拿着退休金,安稳度日,但这五位老实巴交的农民,做出了人生中最决绝的一次反击,他们把那一摞厚厚的钞票推了回去,只为了换取一个承诺:启动追责程序,这分明是在维护最后一点做人的尊严。 参考资料:冤假错案追责困境:多止步于国赔 鲜有一查到底案例,中国新闻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