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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一54岁男子祭祖下山途中,不幸触碰到一条横在必经山路上的铁丝。谁曾想,

重庆巫山,一54岁男子祭祖下山途中,不幸触碰到一条横在必经山路上的铁丝。谁曾想,这竟是捕猎野猪的非法电网,瞬时上万伏高压夺走了他的生命。期间,男子给家人发了条“来接我”的信息后,便音讯全无。家人找到男子时,他倒在草丛边,膝盖处的裤子已被电流烧穿,皮肉呈现出骇人的紫黑色。这条一米宽的小径,平日村民常走,无任何警示,如同一个隐蔽的“致命陷阱”。家属即刻报警,几天后,一名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2026年2月6日,对于54岁的陈明(化名)而言,这一天是祭奠先祖、寄托哀思的日子。   午后,他像往年一样,带着香烛纸钱,独自踏上了通往祖坟的山路,这条山路他走过许多遍,熟悉得闭着眼都能摸清方向。   谁也不会想到,这次寻常的祭祖之行,竟会成为他与家人的永诀。   下午17时20分左右,山下的家人收到了陈明发来的一条简短信息,内容大致是让家人方便时去山路边接他一下。信息语气平常,家人也未觉有异。   然而,自此之后,陈明的手机便再也无人接听。   起初,家人以为只是山中信号不佳,但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不祥的预感逐渐笼罩心头。   天色渐暗,家人急忙沿着他往常归来的路径上山寻找。   在手电筒微弱的光束下,家人一边呼喊着陈明的名字,一边仔细搜寻着路旁的每一处草丛。   终于,在一段约一米宽的狭窄山路上,他们看到了令人心碎且震惊的一幕,陈明面朝下倒在路边,已然没了气息。   而就在他身体近旁,一根看似普通的电线,隐秘地横设在路面上,两端没入草丛,若不细看极易忽略。   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陈明膝盖部位的裤子布料呈现出焦糊的破洞,其下裸露的皮肤颜色异样,隐隐透着一种不祥的紫绀。   家人的目光惊恐地顺着电线延伸的方向搜索,在路边茂密的灌木丛后,发现了一个被塑料薄膜遮盖的蓝色盒子。   揭开薄膜,里面是一个连接着复杂线路的电瓶装置,这个装置被指认能释放出高达上万伏的电压。   这个非法设置、用于捕猎野生动物的高压电网,现场没有任何警示标识,像个致命的陷阱。   亲属在接受采访时悲痛地表示,陈明正值54岁的壮年,是家里主要的经济和精神支柱。   他勤劳、顾家,每年的祭祖活动他都郑重其事,这不仅是对先人的缅怀,也承载着他对家族传承的看重。   对于陈明的离世,家人无法接受。   有村 干 部透露,当地山区野猪数量较多,对庄稼造成一定损害,因此山上确实存在少数人私自架设电网用于捕猎野猪的情况。   但他强调,村里对此类行为并不掌握具体情况。   2月8日上午,警方对外确认,已经就此事件立案侦查,并且抓获了一名涉案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那么,从法律角度,涉案嫌疑人可能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嫌疑人私设高压电网的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   鉴于嫌疑人将电压高达上万伏的电网设置在宽仅一米、供村民通行的山路上,且无任何警示,此装置瞬间放电足以致命,其威胁对象是不特定行人的生命健康,侵害的法益是公共安全。   不过,嫌疑人目的可能在于捕猎野猪,无证据显示其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   然而,在公共道路设置隐蔽致命陷阱,嫌疑人作为心智正常的成年人,应当预见可能有过路人触碰并发生死亡后果,却因疏忽大意 “没有预见” ,或轻信能够避免,此心态符合 “过失” 。   可见,嫌疑人涉嫌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所以,嫌疑人私设电网狩猎野猪,同时涉嫌构成非法狩猎罪。   那么,嫌疑人的行为触犯数罪名,构成“想象竞合”,致人死亡后果使前罪危害性更重,按“从一重处断”原则,可能以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追究刑责,非法狩猎情节可作为量刑考量。   此外,《刑法》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基于上述,嫌疑人私设电网造成陈明离世,其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若电瓶、电线等设备系购买所得,销售方若明知购买者将其用于非法设置致命陷阱而仍予出售,可能需承担相应的产品责任或共同侵权责任,但此点需另案调查取证。   因此,陈明的近亲属可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