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0日,沧州市邮政管理局就沧州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28条。
沧州市邮政管理局责令沧州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加强相关培训,按要求送达收件人指定地址,避免出现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发生。同时罚款500元。

2026年01月20日,沧州市邮政管理局就沧州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28条。
沧州市邮政管理局责令沧州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加强相关培训,按要求送达收件人指定地址,避免出现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发生。同时罚款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