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565,证券简称:力源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山东海阳核电站三期工程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498万元(含税)。该合同的签订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核电市场的领先地位,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公告显示,此次合同标的为山东海阳核电项目三期工程5、6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合同范围不仅包括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本身,还涵盖了设备安装备品备件及消耗品、调试启动用备品备件及消耗品、满足18个月换料周期所需的运行维护用备品备件及消耗品,以及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相关包装运输保险等。
合同主要条款
具体内容
合同金额
人民币5498万元(含税)
交货期
5号机组:2027年7月9日;6号机组:2028年5月8日
合同保证期
至设备通过最终验收或签发机组临时验收证书之日后24个月,另加24个月延长保证期
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买卖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规定的支付进度和支付条件支付
合同对方当事人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29日,注册资本168,36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核工程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力源科技表示,买方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关于合同对公司的影响,力源科技指出,该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核电市场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过,公司也提示,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了解,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