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匹野狼,叫“格林”。 它没能跟她领证结婚,可她却为它,拼了命! 你以为“母爱”只有十月怀胎? 笑话! 当亦风和别人搭伙过日子,抱着他的娃晒幸福的时候,李微漪呢? 她把家安在了荒野,把心,掏给了狼! 无数个深夜,她不是在哺乳,是在泥泞里、风雪里,跟一群獠牙森森的“野兽”摸爬滚打! 她的“孩子”,不是穿尿布,是长利爪,嘶吼着,野性难驯! 《重返狼群》? 那不是书,那是她用命写下来的“母性宣言”! 有人为了一套房,拼了老命;有人为了一个娃,活成了机器。 李微漪呢? 她不要安稳,不要“世俗”,她把狼崽子抱在怀里,教会它们捕猎,教会它们生存。 然后,亲手把它们,送回了地狱边缘! 多少人一辈子,活得像个复印件? 按部就班,复制粘贴。 可她,活出了“原版”! 她的子宫没生产人类幼崽,却养育了整片荒野的尊严! 这他妈,才是活过! 这他妈,才是爱过! 所以,谁还敢说,她的人生“不完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