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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女子在一家酒店办婚宴,预定了11桌,每桌3988元,结果端上来的菜,大

浙江金华,女子在一家酒店办婚宴,预定了11桌,每桌3988元,结果端上来的菜,大部分都是凉的,牛排是咬不动的,大龙虾很小,螃蟹是死的,亲友们说,这是他们吃过最难吃的,色香味全无的婚宴。 黄女士的婚礼马上就要到了,为了招待好亲朋好友们,她在一家不错的酒店,预定了11桌,每桌3988元,这个价位的宴席,黄女士觉得应该不错了。 她预定的宴席有20个菜,有海参盅,炸乳鸽,大龙虾,蒸扇贝等等的菜,这些菜品都是非常不错的。 不过她没有试吃,在预定这些菜时,其实是有试吃环节的,不过试吃也要自己付钱,黄女士觉得这么大一个酒店,那么多人在这里办过婚宴,菜品应该也不会很差,她就没必要再花那几千元,试吃菜品。 可就是这个决定,让她的婚礼有了败笔。 婚礼那天,酒店的场地布置得非常不错,盛大浪漫,她当时想在这家酒店办婚礼,就是看中这家酒店的场地。 看着场地布置得那么浪漫,黄女士和丈夫走在舞台上,完成了他们的婚礼,亲友们都给予热烈的祝福,新郎和新娘都感到特别的幸福。 婚礼仪式进行得差不多,菜品便陆陆续续端上桌了,亲朋好友们的注意力,从新郎新娘身上转移到了菜品上。 3988元的菜品,亲朋好友们来到这么好的酒店,其实对这些菜品是非常期待的。 可当这些菜品陆续端上桌,他们的失望一个比一个男人明显。 只见端上来的菜,大部分都是凉的,按理说,才11桌的婚宴,应该是婚礼前一两个小时才做好的,不可能这么快就凉了,这难免让人怀疑,会不会是预制菜,所以端上来的菜是凉的。 这些菜品不但凉了,口感也非常的差,那个牛排是硬的,咬都咬不动,那些螃蟹是死的,味道特别难闻。 还有那个大龙虾,真的太小了,肉都没有多少,很多人吃都没有吃到。 这些菜品,宾客们吃一口都纷纷摇头,他们看着满桌的食物,完全用不上美味佳肴这个词,只能说色香味全无。 黄女士是婚宴结束之后,才听到亲朋好友们如此评价菜品的,听到亲朋好友这么说,她心里很恼火,好好的婚礼,酒席成了败笔。 当初预定菜的时候,她的第1个要求就是,现在是冬天,希望端上来的菜是热气腾腾的,可实际上,端上桌的菜,却那么多凉的。 第2个要求就是食材要新鲜,只有食材新鲜,就算做的不是那么的美味,起码也保持食物的本身味道。 第3个要求就是味道不能太差,起码能够吃得下去,黄女士其实也知道众口难调,但起码不要太难吃。 如今看来,她提的这些要求,酒店全部没有做到。 她订的可是3988元一桌的宴席,却没能让亲朋好友们吃饱,这家酒店的酒席实在太差了,还不如村里办的婚宴的,那里的菜,实惠新鲜美味,起码能够让客人吃得饱饱地回去。 可她的亲朋好友来参加她的婚宴,却吃了一肚子气回去,她想到这个就很生气。 她就去找酒店讨个说法,当时她要求主持亲自帮她煮这些菜的。 主厨表示,他只是在监管下看着厨师们做这些菜。 现在黄女士认为这些菜品不好吃,就要求退款5000元,让自己的心理平衡。 但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要求不合理,哪有菜品不好吃就退款的道理,不过他们可以给2000元的代金券,解决这件事。 黄女士的婚宴的菜品都不好吃,这2000元的代金券,就是让她再来吃一次难吃的菜,她不同意。 那么黄女士遇到的这种事情,该怎么办呢? 首先,她从预定菜品开始,就和该酒店构成合同关系,该酒店应当按照她的要求准备菜品。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可酒店准备的菜品,都没有按照黄女士的要求出餐,可以说他们的合同履行不合格,可以认为有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既然酒店有违约行为,那么他们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黄女士要求退回5000元,这个要求也是很合理的。 那么你认为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