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国和高金素梅例子,说明《反分裂国家法》,必须增设惩恶扬善、细化可操作的专门条款,用法治打击分裂、保护统派 一、从严惩恶,精准打击“台独” 对“台独”分裂分子,细化惩戒清单:终身追责、刑事严惩、财产查扣、金融冻结、出入境封杀、关联企业连带惩戒;明确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适用标准,启用缺席审判,对顽固分子依法重判直至极刑;对勾结外部势力、以武谋独、法理台独,升级为重大危害国家安全,适用非和平措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全力扬善,硬核支持统派 对高安国、蔡正元、高金素梅等爱国统派人士,立法明确保护与支持细则:建立人身安全保障机制,对遭政治打压者提供法律援助、跨境庇护、名誉维权;在两岸交流、创业就业、参政议政、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优先待遇;设立专项保障与奖励,支持统派团体发声运作,让爱国统一人士敢说话、能立足、有依靠。 三、以法立威,以法护统 把“惩恶扬善”写入法条,形成打独不手软、护统不动摇的法治闭环,震慑“台独”嚣张气焰,挺起岛内统派脊梁,为祖国统一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