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在除夕夜去洗浴,出来够准备去取毛巾,就在这毫无遮掩的几秒,旁边另一位女子提醒她:快遮一下,那边有人在录像。女子一看,果然有人正站在浴池门口,手机镜头正对着出浴的人群,她瞬间感到一阵脊背发凉,那种在私密空间,被窥视的羞辱感让她浑身发抖。她披上衣服就冲过去质问,面对质问,对方言辞闪烁,女子没有退缩,当即报警。
张女士在除夕当晚,去洗浴泡澡,结束后她从浴池出来,准备去拿毛巾。
旁边站着的一年轻女子,哆哆嗦嗦指着浴池门口说,不敢过去取毛巾。
张女士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顺着对方指的方向一看,当场就愣住了。
浴池门口哪儿有一女的,身边一堆设备,镜头不断的扫过刚从浴池出来的女士们身上扫过。
张女士立马火了,自己来泡个澡,本想洗去过去一年的一切不愉快。
可没想到,还没等穿衣服,就被人录像直播,隐私很可能已经被侵犯。
她强压着一肚子不快,过去制止,同时质问那位录像的女子,为什么要录像,是不是在做直播?
那女的态度冷漠,根本就不想搭理她。
但张女士一直追着问录像的出处,女子只好含糊地说,自己就是随便拍拍,不一定能拍到她。
张女士更气了:你这是什么逻辑?难道别人不穿衣服的时候就能随便拍吗?
她觉得,工作人员的行为,已经侵犯到了自身隐私。
在工作人员这里得不到确切的答复后,张女士果断选择了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涉事人员带走调查。
张女士本以为这只是个别顾客的极端行为。
可当她把这段经历发到网上寻求公道时,没料到,一石激起千层浪,评论区炸开了锅。
有人称,这家店不是第一次了,他们自家就在公共区域开直播!
有人说,在别的分店也见过,甚至有人穿着浴袍走动时,背景里就是直播间。
网友们纷纷反映,这家洗浴中心的多个门店为了引流、带货,经常在店内公共区域架起手机直播。
虽然直播间里的店员穿着整齐,但背景里全是来来往往、穿着清凉甚至刚走出浴区的顾客。
这种为了流量,完全不顾消费者隐私的行为,让大家积压已久的不满彻底爆发。
事件被发到网络后,为了弄清真相,有记者向涉事门店核实,门店是否有在浴池门口直播的情况
面对记者的询问,店方的回应却让人大跌眼镜。
工作人员虽然承认了除夕夜那起偷拍事件正在配合警方处理。
但当话题转到“店内直播”是否侵权时,对方竟然显得非常无辜。
工作人员甚至反问记者:“那不是很正常吗?”
在这位工作人员看来,直播是为了宣传,是现在的行业常态。
她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洗浴中心,不同于普通的商场或街道,这是一个极度讲究私密空间。
即便是在所谓的公共区域,顾客也处于一种放松、赤诚的状态。
没有任何人愿意,自己的身影成为别人直播间里的背景板,甚至被数以万计的陌生人围观评论。
针对这种傲慢且无知的逻辑,有专业的法律人士称,
如果消费者的行为,被证实是被恶意偷拍,那等待拍摄者的,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严惩,拘留和罚款一个都跑不掉。
商家在店内直播的行为,未经消费者允许,即便是在公共区域直播,也构成了对他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侵权。
这起事件背后,折射出的是部分服务行业在数字化转型中的“越界”与“无知”。
商家渴望流量、想做营销本无可厚非,但流量不能建立在牺牲顾客安全感的基础上。
洗浴中心作为一个提供隐私服务的场所,不仅要保证水温达标、环境整洁。
更有一项隐形的底线责任,确保每一位踏进大门的顾客,都能在这方寸之地拥有绝对的安全感。
张女士的遭遇不是个案,它提醒着每一个消费者。
当我们步入这些标榜“放松”的空间时,是否有双看不见的“眼睛”正盯着我们?
而对于像极某汤这样的连锁企业,如果连“直播是否侵权”,这种常识都要靠舆论倒逼才能意识到“不妥”。
那丢失的恐怕不仅是口碑,更是立身之本的信任。
《民法典》第1019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洗浴中心为了引流、带货,在店内公共区域架起手机直播。
直播画面中出现了穿着清凉,甚至刚走出浴区的顾客,而这些顾客并未同意,将自己的形象用于直播。
这种行为属于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公开其肖像,构成了对顾客肖像权的侵犯。
未经本人同意,其他人不能随便利用他人肖像,来获取利益或进行其他行为。
顾客来洗浴中心消费,是为了放松身心,不是为了成为商家直播的素材。
商家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在未获得顾客许可的情况下,将顾客形象展示在直播间供他人观看,是违法行为。
目前,警方仍在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店方也表示正在跟进解决。
一句:正在解决,究竟是解决偷拍的隐患,还是解决这种直播乱象,大家都在拭目以待。
毕竟,没有人希望在洗去尘埃的时候,还要时刻担心自己成了别人手机里的风景。
对此你怎么看?
天南地北大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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