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不育”是不良价值观吗?这不是个人选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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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人生下来的时候是很脆弱的:
正常呼吸只能哇哇大哭,以至于不哭的要帮助他哭;
消化功能发育不全,只能吃流食;
无法直立行走,只能爬,有目的的移动只能被别人抱;
没有正确的神经反应功能,任何不爽都要哇哇大哭;
非常的不自律,半夜两点也要哇哇大哭。
如果我把以上现象都解读为个人选择,不能搞强制,有人想喝奶喝到八岁、有人就喜欢爬不喜欢走、有人就是喜欢随地嚎哭,那么这个人就不需要任何矫正。
你们接受吗?
人类除了性欲之外,没有任何一种生理功能、一种欲,是被人类主动压制的。
没有人觉得不呼吸是一种个人选择,不吃饭那个叫厌食症、不喝水那叫恐水症、有腿不乐意走路也是不可以的。
那为什么不发生性关系、抹杀人的性功能、声称自己没有性欲,就成了一种个人选择?
人的本质是由人的生理功能决定的,每一个人的每一个生理功能都应该被尊重。
比如人有睡觉的必要。
我绝对不接受不婚不育是一种个人选择,那是在取消人的生理功能,是反人类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