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们是问心无愧耶,
加上见义勇为。
最后落得个被索赔22万元的下场?!
今天刷到一条新闻《“初中生扶老人被索赔22万案”将开庭,此前交警认定扶人者次责,律师解读》。
事情很简单:近日,福建一位老太太骑自行车拐弯时摔倒,两名路过的初中生骑电动车看见后,主动停车帮扶,却被交警判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事后,老人称自己是因受到惊吓(?)而摔倒,向驾驶电动车的女孩和她的监护人索赔22万元,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然后律师来了:律师认为初中生电动车从路口出现挡住了老人去路,是老人避险摔倒的直接诱因。
律师还指出初中生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未靠右行驶、路口未减速,违反了路权原则和安全义务。(自有大儒为我辩经?)
我倒是觉得,初中生的骑行违规,该罚款该教育都正常,但说电动车是导致老人摔跤的直接诱因,我接受不了!
看过视频的都知道,老人失去重心要摔跤时,电动车离得老远。如果骑车学生真有什么动作吓到老人家,还会主动回来帮扶老人吗?学生们是问心无愧耶,加上见义勇为。最后落得个被索赔22万元的下场?!
这个世道啊~~~
扶人责任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