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海外为啥总受欺负?(原创) 中国香港企业在巴拿马运河港口的运营续约权问题,在巴拿马最高法院取消我经营权,港口收回判决出来后,让中国企业遇到很大麻烦,为此,我们的企业不得不向国际法庭寻求仲裁。 无独有偶,中国港口企业在澳大利亚达尔文港的租赁经营也同样面临了相似的尴尬境地。 为什么外国政府一而再的对自己签订的合约,运用国内法出尔反尔的予以否定?这除了有美国背后作祟使坏的地缘政治影响外,我们是不是也有对危机估计不足的情况呢? 比如,与任何国家签订的大项目合同,都要求所在国最高法院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在最高法院确定不违法和不影响其国家安全的书面答复下,再开始履行合约。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该国因政权变更而受地缘政治影响,以任何国家安全或其他原因为借口,让商业合同中途出现变故,从而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给出海经营的中国企业戴上安全”金钟罩”,从而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做起来其实并不难。国家要对出国经营的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都要求在与当地政府或者企业签订大项目经营合同的同时,必须得到项目所在国最高法院的项目合同文本的安全审查,并必须得到所在国最高法院的安全审查的书面结果,这样就可以避免因项目国政权变化,所带来的地缘政治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