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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钱太快了!女子结婚时,问男方要了38万彩礼,本以为婆家家底厚,自己过去能享福,

来钱太快了!女子结婚时,问男方要了38万彩礼,本以为婆家家底厚,自己过去能享福,谁知结婚仅7天,就发现38万彩礼是借来的,丈夫还要求她一起还债。女子瞬间怒了,她觉得丈夫就是有意欺骗,自己嫁过来是享福的,不是替你家还债的。于是,女子要求离婚。丈夫同意离婚,但要求女子将彩礼一分不少的退回来。女子自然不肯,双方闹上法庭。 女子结婚后才刚过7天,本来还想着往后的日子能舒舒坦坦享福,谁知丈夫突然告诉他一件事,让她脸色大变。 丈夫说,因为娶她,家里欠了一屁股债,彩礼大部分都是借来的,以后两个人得一起慢慢还。 女子听到这些话,整个人都懵了,她大声质问丈夫,为什么要骗人? 丈夫赶紧解释,说自己不是故意瞒着,只是太想娶她了,又拿不出那么多钱,才出此下策。 女子气得浑身发抖,她觉得对方欺骗了自己,这婚结得太不地道。 她原本想着嫁过来是过好日子的,哪知道一进门就背上一身债。 原来,女子和男子是通过熟人介绍认识的,两人谈了半年恋爱,感情处得不错,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女子家里条件一般,但长得漂亮,从小到大没吃过什么苦。 谈彩礼的时候,她家里人把话说得明白:闺女嫁过去是享福的,不是去受罪的,38万彩礼一分不能少,按当地的行情来。 男子父母都是农民,他自己也在外打工,38万高价彩礼对他来说就是天文数字。 但他太想娶女子了,怕讨价还价黄了这门亲事,咬咬牙答应了下来。 回去之后,他把亲戚朋友借了个遍,七拼八凑总算凑够了。 过礼那天,他把钱转给女子,女子觉得婆家家底儿还比较厚,自己嫁过去肯定能享福。 哪知道,婚后第7天,丈夫酒后吐真言,把这个秘密说了出来。 女子一气之下提出离婚。丈夫也急了,表示离婚可以,但彩礼得一分不少退回来。 女子觉得,是对方骗人在先,自己还受了委屈,凭什么退钱?她一分都不肯退。两家闹得不可开交,最后闹上了法院。 法庭上,丈夫觉得自己冤,为了娶媳妇欠了一屁股债,人没留住,钱也得打水漂。 女子也觉得自己冤,被骗着结了婚,才过了7天,名声坏了,啥也没落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中,双方登记结婚仅共同生活7天,属于共同生活时间极短,且男方因举债给付高额彩礼致生活困难,符合法定返还情形。 法院结合男方婚前隐瞒债务的过错、女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合理支出与名誉损失等因素,最后作出判决:两人离婚,女子返还丈夫20万彩礼,剩下的18万不用退还。 有人说,男方亏大了了,结个婚欠一大笔债,人还没得到,真是人财两空。 结婚7天,女方直接赚18万,这样算下来女子年薪近千万,而且还是税后,这比买彩票都挣得多。 但也有人表示,这事是男方办的不地道。两口子结婚,婚前一定要把账说清楚,别被表面风光迷了眼。 如果男方无法满足女方要求,应该说清楚,让女方考虑清楚要不要结婚。要是女方要求高,可以选择条件好,如果男方条件不好,可以选择要求低的女孩。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都没有错,没必要倾家荡产,付出一切去,结婚总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吧。 而且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真心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 两口子一起生活,要先有物质基础才能谈感情,没有经济基础的真心,那就是苍白无力的,牛奶要有,面包更要有。 婚姻不是买卖,过日子得真心换真心。结婚前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别硬撑,也别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