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会开庭吗?
开庭不是走过场。很多人打了一辈子官司,可能连最关键的几个权利点都不知道。陈律师告诉你,很多时候法官图效率,律师图省事,你的权利就在“简化”里被省略了。
第一,法庭调查,让你读起诉状或答辩状。法官常问“和写的一样吗?”,一旦你答“一样”,你就失去了当庭补充新事实的机会。记住了,如果情况有变化,立刻举手:“报告法官,我需要当庭补充陈述,请记录。”
第二,举证质证。对方当庭甩出一叠新证据,不给你副本,这叫证据突袭。别愣着,立刻向法庭要求:“对方证据突袭,我要求提供副本,并申请休庭,给我必要时间研究。”法庭必须保障你这项权利。
第三,法庭辩论。别全指望律师。如果你觉得有重点没说清,或者律师没说到,这是你最后的机会。法官敲锤前,举手要求:“法官,我作为当事人,需要补充几点辩论意见。”
最后,签笔录。这是你最重要的防线。花时间,逐字核对。记错了、漏掉了,当场要求改。不改?你可以不签字。
你的权利,不是法官、律师赏给你的,是法律规定的。你不坚持,就等于放弃。从下次出庭开始,记住这四点:该说就说,该要就要,该争就争,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笔录。你的案子,你才是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