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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山东网友发布的中国法律界“三外大学(人员)”的信息:国内法学院校境外高风险基

摘自山东网友发布的中国法律界“三外大学(人员)”的信息:国内法学院校境外高风险基金会 资助清单(清理中国法律界“三外人员”已经刻不容缓,结果就是礼崩乐坏) 一、北京大学法学院 1. 福特基金会(美国) - 方向:比较法、法治、公益法、人权、性别与法律 - 性质:美式价值观输出、议题塑 2. 瑞典隆德大学 RWI(瑞典政府背景) - 项目:人权法硕士项目(2004–2023) - 资金:约 9000 万人民币 - 性质:西方人权话语体系植入 3. 美国众达基金 - 方向:全球化与法治、高端法商人才 - 性质:西式法治话语渗透 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1. 福特基金会 - 方向:法治建设、NGO 法律、公益法 - 性质:意识形态渗透、议题引导 2. 亚洲基金会(美国) - 方向:法治、跨境法律合作 - 性质:美式对外政策配套工具 三、清华大学法学院 1. 福特基金会 - 方向:比较法、公益法、人权研究 2. 洛克菲勒基金会 - 方向:法治、公民社会、公共政策 - 性质:精英层价值观塑造 四、武汉大学法学院 1. 福特基金会 - 方向:性别与法律、公益法中心、法律援助 - 性质:西方性别叙事、权利话语植入 五、中国政法大学 1. 福特基金会 - 方向:人权法、公益法、性别研究 2. 瑞典 RWI - 方向:人权法研究、师资培训、教材 3. 开放社会基金会 OSF(索罗斯) - 性质:高风险渗透机构,重点干预法治、公民社会 六、华东政法大学 1. 瑞典 RWI - 方向:人权法合作、项目培训 2. 欧盟相关基金会 - 方向:法治、人权、性别与法律 - 性质:欧洲价值观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