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儿媳在继承了446万的拆迁款后,居然拒绝赡养自己的公爹,这事儿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话说十多年前,父亲程某心疼儿子,把自己名下大约300平方米的宅院赠给了儿子。这可不是白给的,作为交换条件,儿子拍着胸脯保证,会承担父亲全部的生活费和医疗费,让父亲安享晚年。儿子拿到宅院后,和儿媳一合计,觉得这地方有潜力,就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翻建扩建。原本普普通通的民房,在他们一番操作下,变成了商业宾馆,房屋面积也一下子飙升到了1000余平方米,这变化可真是不小。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0年,儿子突然离世,这犹如晴天霹雳,让这个家陷入了悲痛之中。但生活还得继续,其妻赵某及子女通过继承,顺理成章地获得了这处房产。时间来到2021年,伊宁市政府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这处房产被纳入了拆迁范围。赵某心里乐开了花,很快领取了高达446万元的补偿款,这可是一笔巨款啊。 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拆迁款一到账,赵某的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从2021年8月起,她停止了承担公爹程某的生活费和医疗费。这可把年逾八旬的老人急坏了,十多年前儿子和自己签的赠与合同里明确写着要赡养自己,现在儿子走了,儿媳怎么能说不管就不管了呢?老人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儿媳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当年的赠与合同。 这官司一打就是好一阵子,一审、二审法院都判决撤销赠与合同,要求儿媳返还补偿款的50%,也就是223万余元。但检察机关觉得这判决有问题,提出了抗诉。再审的时候,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了新增的700多平米面积归属上。法庭上,赵某拿出了建房合同、付款收据等证据,证明新增面积是她和亡夫的心血;而程某虽然声称自己出资70余万,却拿不出凭证。 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和调查,新疆高院作出了终审判决:继承人继承财产必须继续履行附随义务,儿媳停止赡养构成违约,赠与人有权撤销合同。不过呢,考虑到夫妇二人十余年的经营改造,让破旧老宅变成了商业宾馆,这部分增值应当归继承人所有。最后确定,总补偿款446万余元,老父亲获得原始面积对应的67万余元,其余300多万增值部分归儿媳所有。这事儿也算是有了个结果,可这背后的亲情和法律的纠葛,却值得我们好好思考。 来源:津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