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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冲动,害人害己。”浙江台州,35岁男子与44岁女子发生关系时,见对方嫌自己

“一时冲动,害人害己。”浙江台州,35岁男子与44岁女子发生关系时,见对方嫌自己因饮酒耗时较长临时加价,与对方发生争执,争执中,恼羞成怒对女子施暴,结果导致女子死亡。事后,男子潜逃,直到19年后,被警方抓获归案。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处男子犯故意杀人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了。   这事儿发生在2004年的台州,一个冬天的晚上,35岁的周某刚应酬完,喝了不少白酒,浑身酒气,脑子也不清醒,晕晕乎乎地就钻进了小巷里,跟一个44岁的女子谈好了一笔皮肉生意,本来就是一场见不得光的交易,谁也没想到,最后会酿成人命。   周某因为喝多了酒,身体反应变慢,整个过程比两人约定的时间长了不少。   对女子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多耽误一分钟,就少赚一份钱,于是她就提出要临时加价,觉得周某耗时久,就该多付钱。   就因为这个加价的事儿,两人吵了起来,越吵越凶,女子可能也是急了,说话也没留情面,嘲讽周某喝了酒没本事,就是这句话,彻底惹火了本来就因为酒精上头的周某。   他一下子就失去了理智,没控制住自己的脾气,对着女子动了手,下手没轻没重,最后导致女子当场死亡。   等周某的酒意稍微醒一点,看到女子倒在地上没了动静,瞬间就慌了,恐惧一下子取代了之前的怒火。   他没敢报警,也没敢停留,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跑,于是他连夜潜逃,这一跑,就跑了整整19年。   这19年里,周某过得特别煎熬,不敢用自己的真名,不敢找正式的工作,不敢交社保,更不敢跟家里人联系,就像一个没有身份的影子,在各个城市之间辗转打零工,每天都提心吊胆,生怕被警方找到。   哪怕是有人敲门、听到警笛声,他都吓得不行,整夜睡不着觉,日子过得比坐牢还难受。   而台州警方从来没放弃过追捕他,一代又一代民警接手这个案子,不管是退休还是调走,都把追凶的接力棒传递下去。   直到2023年左右,经过警方在大半个中国的搜寻,终于找到了周某,把他抓获归案。   这时候的周某,已经50多岁了,早就不是当年那个35岁的壮年汉子,两鬓斑白,满脸沧桑。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他犯了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某不服这个判决,觉得自己当年是一时冲动,而且逃亡19年也受了不少苦,就提起了上诉。   2026年2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周某这辈子都要在监狱里度过,为自己当年的冲动付出代价。   其实说到底,这一切的悲剧,都是源于一时的怒火,一杯酒、一点争执,就毁掉了两个人的人生,一个失去了生命,一个失去了自由,真的是一时冲动,害人害己。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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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呆
阿呆
2026-02-27 07:20
什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