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岁老人突发疾病,医护拒绝抬病人,在楼下等待40分钟,导致老人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判急救中心承担50%责任,赔偿死者家属十几万,却没有拿到一分赔偿。 山西阳泉,某天深夜,85岁老人刘大爷忽发疾病,他的老伴玉珍心急如焚,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一会儿,一辆白色急救车驶入某小区,某栋高楼楼下,几名医护人员带着担架来到刘家,却没有人愿意抬刘大爷下楼,转身下楼等待,等待病人家属,把刘大爷抬下来。 刘大爷病情危急,却无人抬他下楼,及时送到医院抢救,救人黄金时间,在等待中渐渐变少。 一时之间,又找不到人帮忙抬刘大爷下楼,老伴玉珍急得直跺脚,老泪纵横。 过了一会儿,玉珍扶着楼梯扶栏,慢慢地走下楼,她急切地请求医护人员,“我一个人在家里,找不到人帮忙抬刘大爷下楼,请你们帮忙抬刘大爷下楼。” 然而几名医护人员各自玩手机,没有人应声,也没有人愿意帮忙抬刘大爷下楼。 为了把刘大爷及时送到医院抢救,玉珍放下尊严,忽然向几名医护人员下跪,再次恳求,“我求你们,帮我抬刘大爷下楼。” 几名医护人员见状怔了怔,却仍然无动于衷。过了一会儿,其中一人看了玉珍一眼,冷冷地说:“我们没有义务帮你抬病人下楼。” 玉珍从地上缓缓起身,膝盖酸痛不已,却不愿休息片刻,她转过身去,步履蹒跚向单元楼梯走去。 40分钟后,玉珍找到人,帮忙把刘大爷抬下楼,抬上急救车,送到医院抢救,却因错过急救黄金时间,经抢救无效,刘大爷不幸去世。 事发后,玉珍和家人认为,医护人员拒抬刘大爷,到医院仅4分钟车程,却医护人员耽误40分钟,导致刘大爷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玉珍把急救中心告上法院,要求涉事医护人员承担责任,并向其索赔。 法院审理后,认定急救中心承担50%责任,赔偿死者家属十七万,可是家属至今没有收到赔偿,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即使抬病人下楼,不是医护人员的义务,但是医者仁心,应该在急救病人时,毫不犹豫伸出援助之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来源红星新闻,齐鲁壹点,2月25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