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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美国国务卿卢比奥公开表态,称特朗普总统坚信,21世纪任何核协议要想具有合法

今天,美国国务卿卢比奥公开表态,称特朗普总统坚信,21世纪任何核协议要想具有合法性,都必须有美国、俄罗斯和中国参与。这句话一出,立刻引发了各方对国际核军控格局的关注,毕竟当下全球核安全形势正处于关键调整期,每一个大国的表态都可能影响后续的走向。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就在不久前,象征核战威胁的“末日时钟”被拨至历史最危险的位置,距离“午夜”仅剩85秒,而美俄之间仅存的《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也已在今年2月5日正式到期,这意味着全球核军控体系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从全球安全治理的角度来说,卢比奥提出中美俄共同参与核协议,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作为全球三大核大国,中美俄三国在国际核秩序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任何涉及全球核安全的协议,缺少其中任何一方,确实很难真正落地生效,也难以获得广泛的国际认可。尤其是在当前核军备竞赛升温、核扩散风险加剧的背景下,大国之间的协作更是维护全球战略稳定的关键。 但很少有人深入思考,所谓的“共同参与”,背后是否隐藏着力量不对等的隐患,而这份隐患,恰恰是核协议能否真正合法、公平的核心。 我们不妨先看清一个最基本的现实,美俄两国的核弹头数量,占据了全球总量的90%左右,有数据显示,2025年俄罗斯拥有核弹头4309枚,美国则有3700枚,其中美国还有约1770枚处于随时可发射的部署状态。 反观中国,核力量远低于这两个国家,而且一直以来,中国都奉行最低威慑核政策,更在1964年首次核试验成功当天,就向全世界庄严宣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 后来还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这一立场,半个多世纪以来从未改变,也是中国作为负责任核大国的重要体现。或许有人会觉得,既然都是核大国,共同参与谈判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忽略了核力量差距带来的权责不对等。 要知道,美俄作为拥有全球绝大多数核弹头的国家,在核裁军方面本就负有特殊、优先的责任,这也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赋予他们的义务。 而中国的核力量,仅仅是为了打破核垄断、应对核威胁,维持最低限度的自卫能力,根本不存在与美俄进行核军备竞赛的意图。更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近年来一直在推进“金穹”导弹防御系统,计划在太空部署进攻性拦截器,还在2026财年大幅提高核武器相关的预算。 俄罗斯也在测试部署“海燕”“波塞冬”等新型战略武器,双方的核力量发展态势,本就对全球战略平衡造成了冲击。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求中国与核武库远超自己的美俄同框谈判核协议,其实是一种不公平、不合理的要求。大家可以试想,一边是拥有数千枚核弹头、不断升级核力量的两个超级核大国,一边是仅维持最低核威慑、坚守不首先使用政策的中国。 若放在同一个谈判框架下,用同样的标准来约束,无疑是变相剥夺中国的合法自卫权利,也违背了核军控的基本原则。更关键的是,美国此前在核军控问题上一直奉行双重标准,一边对伊朗等国的核设施实施打击,一边又在“奥库斯”框架下向澳大利亚援建核潜艇,转让武器级核材料。这样的立场,很难让人相信其推动中美俄共同参与核协议的初衷,是真正为了全球核安全。 其实,真正合法的核协议,核心从来不是简单的多边参与,而是坚持数量对等、权责对等,遵循先裁军后约束的原则。美俄作为核裁军的主要责任方,首先应该拿出诚意,切实削减自身的核弹头数量,恢复核军控谈判的基础,而不是急于拉中国加入,用多边名义将不公平的约束强加给中国。要知道,《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失效后,美俄之间的核克制机制已经瓦解,双方随时可能陷入核军备竞赛的恶性循环。 若此时不能先解决美俄之间的核裁军问题,反而强求中国参与,只会让核军控进程陷入更大的困境。可能很多人没意识到,中国一直积极推动核军控进程,不仅多次呼吁五个核武器国家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还始终坚守核不扩散承诺,从未向任何国家转让核技术或核材料。而美俄之间的核军控谈判,却因为双方的矛盾和互不信任屡屡受挫,甚至出现废约退群、暂停核查等情况。 这才是当前国际核军控体系面临失序风险的关键。现在,卢比奥提出中美俄共同参与核协议,看似是推动多边协作,实则回避了美俄应承担的主要责任,这背后的考量,值得每一个关注全球核安全的人深思。全球核安全,从来不是某一个国家的事,更不能以牺牲某一个国家的合法权益为代价。 中美俄三国共同参与核协议,前提是尊重彼此的核力量差距,明确各自的权责,而不是搞“一刀切”的约束。毕竟,核武器是悬在人类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核军控的最终目标,是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而不是维系某几个国家的核垄断优势。那么,在你看来,中美俄共同参与核协议,最关键的前提是什么? 面对美俄的核力量优势,中国应该如何应对才能既维护自身安全,又推动全球核军控进程?不妨留下你的观点,一起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