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前,在广州,有一条让外国商人非常痛恨的规定:“洋女人不得进入广州!”起码明面上是这样的!否则,后果可能很严重! 这条规定让当时在广州做生意的欧洲商人觉得特别别扭。他们从欧洲或印度坐船过来,路上好几个月,到了地方只能把老婆留在澳门,自己一个人在商馆区谈茶叶丝绸的买卖。清朝地方官府这么定规矩,主要觉得外国女人的生活习惯跟本地不一样,拥抱亲吻手背这些动作,还有穿衣风格,在他们眼里属于伤风败俗,生怕传到中国妇女那里去。另外也能顺便把外国男人管得紧一点,省得他们到处乱来。实际执行起来,从乾隆年间就开始了,官方文件里写得清清楚楚。 最早有记录的案子是1751年7月,一艘荷兰商船靠岸,船上带了三名外国妇女,住进了汇丰行。广州海关官员马上派人上船检查,发现后直接下令把她们送回澳门,还定下新规矩:以后凡是夷船到港,先检查船上有无妇女,有的话马上转去澳门,不然整船不准进港做生意。这个检查流程从那以后成了常规,海关人员在黄埔锚地挨船看,确认没问题才放行货物。 李侍尧当时是两广总督,他是汉军镶黄旗人,父亲当过户部尚书,早年靠荫生进官场,干过热河副都统、工部侍郎这些差事。乾隆二十四年他正式管两广,专门处理外商事务,提出五条防夷规条,包括不准外国人在广州过冬、必须住指定商馆、不能私雇汉人,这些经朝廷批准后成了基本管理章程。他在任上多次派人到锚地查船,盯紧行商跟外商的交易记录。1769年,一个英国商人带外国妇女住进英国商馆,李侍尧得到消息后立刻调兵和船,把人押送澳门,相关行商和通事都挨了处罚。这事儿之后,驱逐行动就成了惯例,外国商人只能贸易季结束回澳门跟家人见面。 道光十年四月,丹麦船主耶鲁尔夫带妻子到广州,两广总督发现后直接勒令他们回澳门。同一个月,还有三名外国妇女从澳门过来想看英国商馆,地方官员通过行商放话要停全部贸易,她们只好马上退回去。这些事让外国商人意见越来越大,他们托行商转话也没用。道光十一年,清廷把原来的民夷交易章程补充成防范夷人章程八条,第二条明文禁止番妇进广州,必须严格办。商馆区巡查也加强了,官员定期点人头,可疑女性直接赶走。 李侍尧后来调到湖广、云贵等地当总督,处理过盐务和边疆案子。他办事算干练,但也贪过钱,乾隆年间被查出问题,和珅那边审他,他招了供,乾隆看在他以前管外事和边疆有功劳,两次免死罪。他乾隆五十三年在任上病逝,终年七十岁左右,朝廷给谥号恭毅,爵位儿子接着。禁令从乾隆时候立起来,一直用到鸦片战争后口岸开放才算结束。 外国商人对这条规定积怨很深,他们觉得清朝管理太死板,家庭分开时间长,贸易也受影响。加上其他限制,像不准过冬、不准进城,这些事儿叠加在一起,慢慢就把矛盾越推越大。清朝这边则坚持天朝规矩,觉得这样才能防住外来风气和人。结果呢,贸易还在继续,但双方心里那股气一直没消,后来冲突爆发时,这条禁令也算是其中一个推手。整个过程就是清朝一步步把对外管理收紧,外商一步步觉得受不了,历史就这样走到了那一步。真实记录里没夸大谁,也没抹掉谁的毛病,李侍尧能力有,但贪腐案子也摆在那儿,朝廷宽宥归宽宥,事实就是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