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高速栖霞大队在沈海高速栖霞北收费站
开展酒醉驾整治时,
当场揪出一名“狠角色”
驾驶人杨某屡触交通法规红线!
男子酒驾遇检查试图逃跑
执勤民警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
驾驶人突然加速掉头欲驶离检查点。
执勤民警将车辆拦停,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
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酒驾竟还叠加无证!
经查,
杨某于聚餐时饮用白酒,
结束后觉得路途较短,
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
便无证酒驾上路,
没想到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细查竟是“惯犯”
更让民警震惊的是,
杨某并非首次触碰酒驾法律红线,
此前已先后四次因无证、酒醉驾违法被查处!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8
3月,无证超员被查处。
2019
2月,无证醉驾被查处。
2019
9月,无证酒驾被查处。
2021
11月,无证醉驾被查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是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法律底线不容触碰
多次违法绝非“小事”
而是对公共安全的公然漠视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坚决杜绝无证驾驶
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共同守护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丨烟台交警、高速栖霞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