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一男子因拆迁获得1500万巨款,妻子竟提出拿1300万给小舅子买房结婚,遭拒后就威胁离婚。男子气愤回应:“这是我爹妈的钱,和你家有啥关系?”谁料,妻子直接将他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分割1500万拆迁款。法院判了! 这事发生在广东珠三角的一个小镇上,男子姓陈,大家都叫他老陈,老陈的父母一辈子都是朴实的农民,没读过多少书,一辈子省吃俭用,就守着镇上那栋老房子,他们从没想过,这老房子有一天会被拆迁,更没想过能拿到这么多补偿款。 拆迁的消息传过来的时候,老陈一家人都懵了,按照方案,老陈家的老房子占地面积大,再加上是老城区改造重点区域,最终确定的补偿款是1500万。 而且约定好,拆迁协议签完之后,补偿款会直接打到老陈的账户上,毕竟老陈是家里的独子,也是父母的法定赡养人。 等拆迁协议签完,1500万补偿款顺利到账的那天,老陈拿着手机看了一遍又一遍,手心都冒了汗,他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 兴奋过后,老陈心里很快就有了清晰的规划,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年迈的父母,父母年纪都快70岁了,老房子是平房,没有电梯,父母平时爬楼梯都费劲。 辛苦了一辈子,现在家里条件好了,第一件事就是给父母换一套带电梯的商品房,选一个环境好、配套全的小区,让老两口安安稳稳享享清福。 然后,他要留一部分钱存起来,专门作为儿子的教育经费,老陈不想让儿子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输在起跑线上,更不想让儿子像自己一样,因为没钱,早早辍学打工。 剩下的钱,他打算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存进银行定期,作为家里的应急资金;另一部分则用来做点小生意,毕竟打工不是长久之计。 老陈本以为,自己的这个规划既合理又周全,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父母和孩子,妻子听完之后肯定会全力支持。 可他万万没想到,妻子听完他的话,脸色瞬间就沉了下来,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沉默了足足十几分钟,说出的话让老陈当场就愣住了,半天没反应过来。 妻子说,她弟弟马上就要结婚了,女方要求必须在市区买一套全款的房子,还要一辆代步车,再加上彩礼,算下来差不多要1300万,她希望老陈能拿出1300万,给她弟弟买房结婚,剩下的200万,就用来给老陈父母换房子和给孩子存教育经费。 老陈压着心里的火气,跟妻子解释,说这1500万拆迁款,本质上是父母老房子换来的,是父母一辈子的心血,不是他们小两口的共同财产。 不能这么大手笔拿去给小舅子买房结婚,而且他的规划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父母和孩子,不能因为小舅子的婚事,耽误了自己家里的事。 可妻子根本听不进去,还一个劲地辩解,说她就这么一个弟弟,弟弟结婚是家里的大事,她这个做姐姐的必须帮忙,而且她觉得,拆迁款既然打到了老陈的账户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决定怎么花。 两人越吵越凶,老陈实在忍不住,气愤地冲着妻子喊:“这是我爹妈的钱,和你家有啥关系?你别太过分了!”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妻子,她当场就放狠话,说如果老陈不答应拿出1300万给小舅子买房,她就跟老陈离婚,而且还要分割这1500万的拆迁款,一分都不能少。 老陈以为妻子只是一时气话,没放在心上,可他没想到,妻子说到做到,没过几天,就直接拿着起诉状,把老陈告上了当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依法分割1500万拆迁款。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的核心的就是这1500万拆迁款,到底属于老陈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老陈向法院提交了拆迁协议、老房子的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据,证明老房子是父母的婚前财产,拆迁款是老房子的对价,应当属于父母的财产,只是暂时打到了他的账户上,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无权分割。 妻子则辩称,拆迁款是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而且打到了老陈的账户上,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要求分割。 法院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作出了判决,认定涉案拆迁款是老陈父母婚前财产(老房子)被拆迁后获得的补偿,属于老陈父母的财产,并非老陈与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驳回了妻子要求分割1500万拆迁款的诉讼请求,同时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毕竟两人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再无和好可能。 这场因为1500万拆迁款引发的纠纷,最终以离婚收场,老陈虽然保住了拆迁款,却失去了婚姻;妻子没能分到钱,也落得个离婚的结局,原本和睦的家庭,因为金钱彻底破裂,实在让人惋惜。 说到底,婚姻的基础是互相理解和体谅,而不是一味地索取和算计,不管是亲情还是爱情,一旦和金钱绑在一起,很容易就会变味,对娘家扶持可以,但要有底线,不应以牺牲他人权益为代价,越界只会伤害感情并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