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上诉得直”定罪刑期被撤销,港府不服:接着告! 2月26日,身在大牢里边的黎智英又不老实了,他的女儿前脚想道德绑架谷爱凌没得逞,后脚律师团就玩起了法律技术活儿。 最近黎智英案在香港司法圈里那可是闹得沸沸扬扬,表面上看,这案子在司法程序上好像起了一些波澜,可实际上啊,这就是一场投机主义和法治精神硬碰硬的较量。 结果呢,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香港法治那是有底线、有原则的,既不会被人当枪使搞政治操弄,也不会把程序正义不当回事儿,那些想钻法律空子、靠舆论来给自己洗白的家伙,最后只能是白忙活一场。 咱先说说这“技术胜诉”和“罪行豁免”到底有啥不一样,就说黎智英那个科技园欺诈案,法院改判了,这可不是说他那些事儿就没事儿了。 香港法院那是严格按照普通法的证据规则,还有条文适用的要求来办事儿的,这普通法啊,讲究的就是证据得扎实,条文得用对,法院这么判,体现的是司法的严谨性,可不是认可他黎智英干的那些事儿。 境外有些势力老爱瞎嚷嚷,说香港法治不行了,崩坏了,可这改判的事儿一出来,直接就把他们的谎言给戳破了,香港司法啊,就认事实和法律,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有什么政治立场,都不会偏袒谁。 要是你是无辜的,绝对不会冤枉你,可你要是干了祸国乱港的重罪,那也绝对跑不了,就像黎智英,他干的那些勾结外力、煽动暴乱、破坏香港稳定的坏事儿,那都是铁证如山,法院怎么可能轻易放过他。 再看看黎智英阵营搞的那些舆论操作,那投机本质可就暴露无遗了,他女儿黎采,跑到境外媒体上发文章,编造黎智英在监狱里“受虐”“病重”的谎话,还点名道姓地让谷爱凌用国际影响力给他爹求情,想把他爹放出来。 这不就是想学境外常用的“名人公关”那一套嘛,可香港惩教署反应多快啊,24小时之内就出来回应了,明确说香港法律里就没有“保外就医”这一说,黎智英身体好着呢,还有24小时的医疗保障,这一下,黎采编造的那些卖惨谎话就被戳穿了,这场道德绑架的戏码,最后成了国际上的大笑话。 境外势力也没闲着,他们故意把黎智英这欺诈案的改判,和他危害国家安全的重罪判决搅和在一起,炒作说黎智英“翻案”了。 这不就是想混淆视听嘛,他们就是想靠这种手段,给香港司法抹黑,干涉咱们中国的内政,可他们也不想想,这两起案子根本就是两码事,怎么能混为一谈呢? 其实啊,这事儿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再次证明了“一国两制”下香港法治的韧性和权威,就说那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判决,法院判了黎智英20年监禁。 这可不是随便判的,经过了156天的公开聆讯,有2220件物证,还有8万多页的案卷来佐证,法院是根据香港国安法和普通法来判的,程序严谨得很,证据都形成闭环了,这就是不可撼动的司法定论,就算欺诈案在技术上改判了,也丝毫影响不了他在国安案里要坐的牢。 特区政府和律政司的态度也特别坚决,改判那天,特区政府发言人就说了,改判不改变黎智英公器私用、滥用公共资源的事实。 律政司也马上行动,启动判决书研究,说会依法提出上诉,维护公共利益,这既遵守了司法独立的原则,又表明了捍卫法治底线的决心,跟黎智英阵营那些投机取巧的操作比起来,那可真是高下立判。 在香港的司法实践里,像这种“技术改判不影响核心重罪”的例子可不少,以前香港有好几宗经济犯罪案件,上诉庭也因为证据标准、条文适用这些问题,撤销过部分罪名。 可核心的刑事指控,最后的终局判决还是有效的,就连黎智英自己,之前保释申请被终审法院驳回了,多项司法复核也被否决了。 这就反复说明了一个道理,香港法治那就是“不纵不枉、程序严谨”,谁也别想钻空子,境外势力想借这一个技术改判来抹黑香港司法,那就是对普通法体系啥都不懂,更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粗暴干涉。 法治可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也是守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石,黎智英案这一整个过程,都清清楚楚地表明,在完善的法治体系面前,那些政治操弄根本就不堪一击,投机取巧也迟早会落空。 不管黎智英阵营怎么折腾,都改变不了他变成阶下囚的结局,更挡不住香港从乱到治、再走向兴旺发达的历史大趋势,那些想借司法程序来抹黑香港、干涉中国内政的势力,最后肯定会在事实和法律面前碰得头破血流,彻底失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