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背后,真正的推手往往不是某个“坏人”,而是难以刹车的程序惯性。
一旦立案抓人,纠错的代价就变得巨大。放人,可能意味着追责与国家赔偿。这种压力,常导致“将错就错”。
而“认罪认罚从宽”,有时让情况更复杂。它本为效率,却可能让疑点案件在“自愿认罪”下快速封存。盖棺定论后,翻案几乎不可能。
怎么办?陈律师认为有三点:
第一,从源头卡死。 坚持无罪推定,对批捕极度审慎,阻止错误启动。
第二,审判要守住实质审查的底线。 绝不因被告人认罪,就放过证据和事实的疑点。
第三,必须打开申诉的真正通道。 让“有错必纠”成为可运行的机制,而不是一句口号。
改变,始于我们不再将这一切视为常态。你的关注、追问、乃至对每一个司法细节的较真,都是在增加那台庞大机器中,一丝制衡与校正的力量。
从了解开始,用行动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