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了!”2025年6月,江苏一男子在棋牌室把钱输光后,向老板借了4000元继续玩,承诺事后返还,不料,男子在牌桌上又输了个精光,随后大摇大摆的离开了棋牌室,老板多次催促男子还钱无果后,将男子告上了法庭,法院这样判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涉事男子张某是当地一家棋牌室的常客,平日里经常到该棋牌室参与棋牌娱乐,出手大方,和棋牌室老板王某相识多年,也因此积累了一定的信任。 事发当天,张某像往常一样来到棋牌室参与棋牌游戏,只是当天的手气远不如以往,随身携带的几千元现金在短短几小时内就全部输光。 按常理来说,输光钱款后大多会选择收手离开,但张某并未就此作罢,在牌友的言语刺激下,想要翻本的想法愈发强烈,于是当场向棋牌室老板王某提出借款要求。 张某向王某提出借款 4000 元,并且当场承诺,这笔钱无论是赢是输,都会在事后及时返还,甚至还表示赢了会多给一部分作为感谢。 王某考虑到张某是多年的老熟客,平日里相处也算融洽,再加上想着张某继续玩牌还能产生台费收益,便没有过多犹豫,也没有签订任何书面的借款凭证,直接将 4000 元现金借给了张某。 拿到 4000 元借款后,张某立刻回到牌桌继续参与游戏,满心想着能借此翻本,弥补之前的损失,可没想到手气依旧糟糕,刚借到的 4000 元没用多久就再次输光。 接连的输钱并没有让张某有任何愧疚,反而在输光 4000 元后,直接起身,大摇大摆地离开了棋牌室,对于向王某借款 4000 元的事情只字不提,仿佛此前的还款承诺从未说过。 王某看着张某离开的背影,起初还以为对方只是暂时心情不好,想着过几天对方就会主动还钱,可左等右等,始终没有等到张某的消息,也没见到对方主动前来还款。 无奈之下,王某开始主动联系张某,催促对方偿还 4000 元借款,可张某要么是找各种理由推脱,要么就是直接不接电话,到最后甚至将王某的联系方式全部拉黑,彻底断绝了和王某的联系。 王某后来好不容易在棋牌室门口碰到张某,本以为能当面要回欠款,没想到张某直接摆出耍赖的态度,明确表示不会偿还这笔钱。 多次催要欠款无果,还遭遇对方的无理耍赖,王某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手中握着双方的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等相关凭证,自认证据确凿,于是将张某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张某偿还 4000 元借款,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钱款。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过程中,王某详细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并提交了相关凭证,而张某则辩称,这笔 4000 元的借款是自己用于赌博的赌资,赌债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自己没有偿还的义务。 法官结合双方的陈述、提交的证据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审理和核查,最终依法作出判决,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张某无需向王某偿还这 4000 元借款。 法院作出该判决的核心依据,是相关的民间借贷法律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本案中,王某作为棋牌室经营者,明知张某借款是为了继续参与赌博,却依然向其提供资金,该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助长了赌博的违法行为,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自始无效,因此该笔 4000 元的赌债不受法律保护,法院自然不会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公布后,迅速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不少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有网友表示 “看似男子耍赖不还钱,实则是老板明知对方赌博还借钱,本身就不占理”。 也有网友称 “欠债还钱的前提是债务合法,赌债本就不受保护,这个判决没毛病”。 还有网友提醒 “无论是谁,都别碰赌博,也别为赌博的人提供资金,不然最后吃亏的是自己”。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赌博本身就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参与赌博不仅会造成个人的财产损失,还可能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而对于民间借贷行为,出借人在出借款项前,一定要核实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若明知对方将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借款,不仅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身还可能因参与相关违法活动,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也告诫所有人,要远离赌博,不要抱有靠赌博获利的侥幸心理,更不要在赌博过程中进行借贷,避免因一时的贪念和冲动,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大家对于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有什么看法,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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