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济南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倒卖车票案,被告人苏某甲、苏某乙为失信被执行人规避消费限制、代买火车票并从中牟利,最终因倒卖车票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苏某乙参与入股了一家朋友开办的旅游公司,后得知该公司的实际业务主要是帮助限制高消费的失信被执行人加价购买高铁、飞机票。公司一经开业,就收到了大量订单,尝到“甜头”后,上述人员扩大规模,成立了新公司,苏某甲随即加入。新公司复制以往经验,招募客服人员,在网上投放引流广告,吸引失信人员添加客服微信,再利用购票软件系统漏洞,为失信人员购买受限车票,收取手续费。短短几个月时间,倒卖车票的票面数额就达二十余万元,苏某甲与苏某乙二人共计违法所得近十万元。
他们自以为操作隐蔽、天衣无缝,却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一名失信人员在检票进站时被工作人员发现,这条看似“一本万利”的生财路很快就走到了尽头。警方顺藤摸瓜,苏某甲、苏某乙等人相继被抓获,案件很快被移送至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