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元一碗面,被索赔21万,女子穿着高跟鞋在面馆里面摔成骨折,伤情鉴定为十级伤残,家属起诉要求赔偿21万,法院判了…… 湖南一女子常去一家面馆吃面,当天她穿着高跟鞋去餐馆照常点了一份6元的一碗面,没想到在返回座位时,在店内的推拉门台阶处摔倒。 她因为骨折而动了手术,伤情鉴定为十级伤残,女子觉得自己造成这样的局面是餐馆的责任,就和餐馆协商赔钱无果后,直接起诉要求餐馆赔偿21万。 经过调查后,法院觉得女子造成这样的情况,还是自己疏忽大意,应承担主要责任,而餐馆则承担15%责任,赔偿3万即可。 不得不说,人性在扭曲,自己的行为引起要别人来买单,是老板强硬拉你去吃面吗? 是不是以后穿高跟鞋崴脚都赔钱了? 如果这样的话,餐馆必须要贴个告示,穿高跟鞋的人不让进屋吃饭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