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谁闹谁有理?大妈超市狂奔摔倒十级伤残,索赔21万,监控一清二楚,法院却这么判
江苏一位退休大妈,平时帮儿子儿媳带孙子。这天带孙子去超市,在水果区挑完水果,转身就把手机忘在了货架上。
等她猛然想起,当场急了,甩开孙子就往回狂奔。六十多岁的人,跑得又急又快,结果在瓷砖地面上脚下一滑,重重摔倒。
这一摔,造成胸椎压缩性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
大妈和家人一致认为:是超市地面太滑、有水渍,才导致她摔倒。
一怒之下,将超市告上法庭,索赔21万元。
超市直呼冤枉:我们地面天天打扫,根本没有水!
为了自证清白,超市直接放出监控。
视频清清楚楚:
大妈发现手机不见后,突然加速奔跑,脚步慌乱;
摔倒区域地面干燥干净,其他顾客正常行走,没有一人滑倒。
法官反复查看监控、勘验现场,认定:
大妈摔倒,主要是自己跑得太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和地面湿滑无关。
但最终判决,却让很多人意外:
法院认为,超市作为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虽地面无水,但防滑提示不足,存在轻微管理瑕疵。
最终划分责任:
- 大妈自身承担 85% 主要责任
- 超市承担 15% 次要责任
二十多万损失,超市要赔偿三万多元。
判决一出,网友吵翻了:
- 有人怒批:自己狂奔摔倒,凭什么要无错商家买单?这不是纵容“谁弱谁有理”?
- 有人认为:超市本就该尽到安全义务,15%只是人道主义补偿,不算过分。
深度点评:别让“和稀泥”,毁了真正的公平
这起案子,戳中了很多人心里的疙瘩:
到底是讲规则,还是讲情绪?
大妈受伤值得同情,但因果非常清楚:
是她自己在公共场所突然奔跑,才导致意外。
连小学生都知道,光滑地面不能快跑。
法律可以保护弱者,但不能纵容鲁莽。
如果只要受伤,就能从无过错方身上“抠出一笔钱”,那以后谁还敢守规矩?
超市地面干燥、无污渍、无隐患,仅仅因为“提示不够细致”,就要为别人的冲动买单。
这看似折中,实则模糊了是非:
你的错,不能全让我兜底。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各打五十大板,
而是是非分明、责任清晰:
是你的错,不推诿;
不是我的错,不硬赔。
别让“谁闹谁有理”,寒了守规矩人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