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哪门子夫妻?广东韶关,男女闪婚后,因为工作原因开始两地分居,极少见面。男子非常想念妻子,多次提出周末去找她,两人好好温存一番,但屡次遭到妻子拒绝。结婚四年,两人连一次夫妻生活都没有,这算什么两口子,男子逐渐对这段名存实亡的感情彻底绝望,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妻子全额返还18万彩礼和一条金项链。法院这样判。 两人经媒人介绍相识不过数月,便在仓促间办理了结婚登记,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向女方家庭支付了18万元彩礼,还特意挑选金项链作为婚前赠与,他满心以为这场婚姻会是安稳生活的开端,却没料到往后的日子只剩漫长的疏离。 婚后两人被工作分隔在不同城市,空间上的距离没能被感情拉近,男方始终念着夫妻间的陪伴,一次次主动提出周末前往女方工作地相聚,也多次商量过调整工作、共同居住的计划,这些带着期待的提议,全都被女方以各种理由回绝。 四年时间里,两人几乎没有真正共同生活的经历,日常沟通少得可怜,所有维系婚姻的尝试都得不到回应,男方能清晰感受到,这段婚姻只有法律上的名义,没有半点夫妻间的温情与联结。 他从最初的期盼,慢慢变成失落,再到彻底的心寒,看着身边同龄人组建家庭、相互扶持的模样,他越发觉得自己的婚姻如同虚设,也终于认清这段关系早已没有继续维系的可能。 男方整理好相关材料,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提出返还18万元彩礼与金项链的诉求。 女方接到诉讼通知后,对离婚没有异议,却明确拒绝全额返还彩礼,她当庭陈述,收取的彩礼大部分用于筹备婚礼、购置家庭生活用品,还有部分用于家人就医支出,这些花费都属于婚姻相关的合理开销,不应当全部退还。 庭审过程中,法院逐一核实双方陈述的事实与提交的证据,确认两人婚后长期异地分居,从未就共同生活、未来规划达成一致,也没有形成稳定的家庭生活状态,更没有履行夫妻间的实质权利与义务。法院同时查明,男方给付的彩礼数额较高,确系以缔结婚姻并共同生活为目的,双方虽完成登记结婚,却没有实现彩礼给付的核心诉求。 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作出认定,双方登记结婚后未构建完整的家庭共同体,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共同生活情形,彩礼应当酌情返还。 女方陈述的婚礼筹备、家庭用品购置等费用,属于婚姻相关的合理支出,这部分费用应当从彩礼总额中予以扣减。男方婚前赠送的金项链,属于单纯以增进感情为目的的赠与,不在彩礼的认定范围之内,无需返还。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女方需向男方返还彩礼12万元,驳回男方要求返还金项链的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双方都没有提起上诉,这份生效判决为这场长达四年的空壳婚姻画上了句号。男方拿到返还的款项时,没有丝毫欣慰,只剩解脱,他耗费四年时间期待的婚姻,最终只换来一场毫无意义的拉扯。 这起案件戳中了很多人对婚姻的思考,婚姻的核心从来不是一纸登记,也不是彩礼的往来,而是夫妻双方相互陪伴、共同经营的真实生活。 闪婚带来的仓促选择,异地带来的情感隔阂,都会让婚姻失去原本的意义,彩礼的存在是对婚姻的诚意,却不该成为婚姻的全部支撑。法律的判决既维护了公平原则,也明确了婚姻的实质内涵,提醒着每一个人,婚姻需要真诚的投入,也需要理性的选择,徒有其表的关系,终究无法长久。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