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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顺,一名已婚女医生和男同事在车里发生过一次关系,当时她没报警。一个多月后,

湖南永顺,一名已婚女医生和男同事在车里发生过一次关系,当时她没报警。一个多月后,男同事又跑到她宿舍发生了关系,这次女医生报了警,说自己是被强迫的。 这事儿听起来就一团乱麻,咱们得捋一捋。关键点就一个:第二次到底是不是强奸?这决定了整个事情的性质。 第一次在车里,女方没报警。这里头可能性就多了,也许是当时自愿,后来后悔了;也许是半推半就,情况复杂;也许是受到某种压力或威胁,不敢声张。但不管怎样,没报警这个行为,在法律上会让第二次的指控变得非常棘手。男方的律师肯定会揪住这一点:既然第一次你没反对,怎么第二次就成了强迫?你得拿出过硬的证据,证明第二次的情况有本质不同,比如有明确的暴力、胁迫,或者你处于不能反抗的状态。 女医生现在说是“强迫”,那证据呢?有没有挣扎伤痕?宿舍里有没有搏斗痕迹?事发后有没有及时验伤、保留生物证据?男方那边肯定咬死了是自愿,甚至是女方主动。这种“一对一”的私密场合,又没有第三只眼,真相往往就成了“罗生门”,全靠双方陈述和间接证据。警方和法院判案,讲究的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光凭一方口供,太难了。 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特别是女性。面对不正当的关系,第一次的态度和行为至关重要。如果一开始就不是自愿,或者感到被胁迫,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坚决拒绝甚至报警。模糊、犹豫、或者因为种种顾虑(比如同事关系、名声)而沉默,都可能让侵害者得寸进尺,也会让自己在后续维权时陷入极其被动的局面。这不是“受害者有罪论”,而是在一个不完美的现实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 反过来,对那个男同事来说,如果第一次女方是自愿,你也不能就此认为获得了“永久通行证”。关系是动态的,上次同意绝不等于这次同意。任何一次亲密接触,都需要对方清晰、即时的同意。违背对方意志,就是违法。 现在案子已经报了,那就交给法律。警方会去查,会去搜集一切可能的证据。咱们外人,在事实没清楚之前,最好别急着站队,骂女方“不检点”或者骂男方“人渣”都太早。让法律的归法律。只是透过这个事看,职场关系、男女关系里的界限和自我保护,真是门大学问。不清不楚的开始,往往容易走向难以收拾的结局。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上联:开开心心庆团圆。恭请下联 比亚迪会超越特斯拉吗 婚內强奸案 湖南婚内强奸案 医院猥亵事件 女医生婚外情 护士婚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