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元转账只退6611元, 法院判得这么少是不是偏袒小三? 真相其实和钱怎么花有关。 张某给李某转了8万多,她老公后来去法院告,要全要回来。 法官没按“婚内给外人钱就得退”的惯性思路判,而是一页页看账单、查发票、问哪笔是两人一起吃的饭,哪笔是李某单独收的现金。 转账里有520、1314这些数字,法院说这是表达感情,不算借款也不算恶意转移;KTV、酒店、吃饭一共4.8万,单子都在,两人都去了,服务已经完成,没法退;剩下14338元没凭证、没消费痕迹,纯是张某微信直接转给李某的,这部分判退了6611元——因为李某承认其中一部分买了两人共用的东西。 法官没骂谁出轨,也没夸谁懂事,就盯着三个东西:钱从哪来、花到哪去、有没有证据。 阜新有个类似案子,男方啥凭证都没留,最后全退了;大连那个,连发票日期都对不上,只退了两千多。 钱没进自己口袋,账却得自己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