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刘涌被执行死刑前十分镇定,苦笑看妻子、拒绝更换新衣服,押到殡仪馆抬进执行车,行刑时他未作挣扎,只提出了两个要求,喝一口白酒,让妻子在脚镣处塞进一元钱。 刘涌出生在沈阳一个普通家庭,1960年11月30日的事,家里也没啥特别背景,初中毕业就出来闯荡社会。早年间,他干过些小生意,但总不顺当,直到九十年代初,才抓住机会。一次沈阳发大水,他救起一个中年男人,两人从此搭上线。那中年男人家底厚实,拉着闺女跟他处对象,刘涌娶妻后,老丈人帮他资金和人脉,从开饭店起步,渐渐扩展到娱乐、商贸和房地产。1995年,他创办嘉阳集团,下属公司26家,员工2500人,资产达到7亿元,看起来风光无限。 可刘涌的发家路子,从一开始就沾了黑。1989到1992年间,他伙同别人实施故意伤害犯罪4起。创办企业后,他以商养黑,纠集宋健飞、吴静明、董铁岩、李志国、程健等人,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非法持有枪支和管制刀具,采取暴力手段聚敛钱财,称霸一方。 从1995年底到2000年7月,这个组织实施犯罪27起,包括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经营、行贿、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等多项罪行。刘涌拉拢官员,形成保护伞,让他多次逃脱法律制裁。在沈阳和东北地区,他的影响力大到让人不敢轻易招惹,受害者众多,社会危害极大。 2000年7月11日,刘涌在黑龙江黑河被警方逮捕。那时他正试图出境逃跑,但法网恢恢,最终落网。警方掌握大量证据,他的团伙被一锅端。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4月17日一审认定刘涌犯故意伤害罪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十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五年;犯非法经营罪判五年并罚金1500万元;犯行贿罪判五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三年;犯妨害公务罪判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金1500万元。追缴聚敛财物及其收益,没收犯罪工具。 刘涌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年8月11日二审,撤销一审对故意伤害罪量刑部分,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罪维持原判,数罪并罚执行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金1500万元。这个改判引发社会广泛质疑,受害者家属和民众强烈不满,认为黑恶势力危害太大,不能轻饶。舆论压力下,最高人民法院10月8日决定提审,这是建国以来最高法首次对普通刑事案件提审。 12月18日至22日,最高法在辽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中,检察机关举证,刘涌罪行被一一确认。22日上午10点,最高法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刘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维持二审对其他罪判处;数罪并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金1500万元。追缴全部聚敛财物及其收益,没收犯罪工具。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执行命令,当日执行注射死刑。 执行前,刘涌表现镇定。他苦笑看妻子,拒绝更换新衣服,被押到殡仪馆抬进执行车。行刑时未作挣扎,只提出喝一口白酒,让妻子在脚镣处塞进一元钱。11时35分执行注射,11时50分送往火化间火化。刘涌案从立案到执行,历时三年多,牵动人心。 沈阳百姓听说判决后,都觉得长出一口气,那些受害者终于有个交代。黑社会组织被打掉,社会治安好转,刘涌的财产被追缴,用于弥补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