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借女网友1000元,要账时,女子提出两人睡一觉,而女子借的1000元一笔勾销,不料,男子刚出门,就被民警抓个正着,被行政拘留10日,事后男子不服就起诉公安局,最终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大象新闻 先说说这事的来龙去脉:男主角杨先生是个爱玩游戏的人,平常就在群里聊聊天。 大概两个月前,他认识了自称叫刘某的女网友,对方跟他聊得特别投机,就跟老朋友似的。 哪晓得,有天她发消息说自己公司最近架构调整,工资发不出来,连饭都快吃不上了,能不能先借1000元周转下? 杨先生一听她声泪俱下,身为已婚男的同情心就上来了,立马通过微信转了1000,谁让是网友呢,也没约定啥时候还款。 借出去没多久,刘某就消失。 过了一个多月,杨先生催她账,她却各种吹嘘最近生活多忙不方便——直接当“老赖”赖账。 逼急了,刘某又来了条“终极方案”:要不咱们睡一觉,这1000块就一笔勾销? 杨先生当时心里挺纠结的,人家都苦到连饭都吃不上了,他又冲动,加上自己也想占便宜,就答应去女网友租的房子“还债”。 可谁料,刚做完事,杨先生刚要溜人,就被楼下突击检查的便衣民警给逮了! 原来有邻居举报那房里有人卖淫,警察就顺着举报上门。 杨先生吓懵了,跪地辩解:“我就是来要钱的,根本没给钱,怎么算嫖娼?” 可警察把他的供词和刘某的对比,认定就是变相嫖娼,还给他办了10天行政拘留,并且通知了家属。 出狱以后,杨先生觉得委屈得不行,直接一纸诉状把公安局告到法院。 他在诉状里强调:我跟她认识半年,聊得来才借的,性关系完全是双方自愿,不是交易! 更关键的是,我也没当面给现金,只是免了她债,这不算嫖娼。 还有程序上也有问题,警察登记我的照片编号对不上,家属通知也没第一时间到位。 法庭审理后并没给他开绿灯。 法院一口回绝:你虽然没当面付钱,但那1000元债权就是财产利益;你俩明摆着用性换债,这和给现金没区别,符合嫖娼的要件。 照片编号的笔误虽属工作失误,但不妨碍事实认定;至于家属通知问题,你自己也没特别要求,程序上也没违法。 这事给杨先生带来不小麻烦:妻子知道后崩溃到差点离婚,小家庭瞬间陷入危机;单位也给他发了警告,工作保不住,身边同事对他指指点点;还有网友们在网上评论,“偷鸡不成蚀把米”,说他图个1000块,最后赔上名声和家庭。 归根结底,这桩“以性抵债”的买卖,让杨先生从有理变违法。 总之,借钱要走正路,催账也要走法律程序,千万别图一时省心,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