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彝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
会议决定任命:
刘明波、曹万里为彝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刘明波为彝良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会议任命:
马明红为彝良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秋秋为彝良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俊、程崑、曾智颖为彝良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洪明和为彝良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国艺为彝良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袁旭为彝良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卢昌翠为彝良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卜强为彝良县人民法院荞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罗星兵为彝良县人民法院奎香巡回法庭副庭长。
会议免去:
文开元 彝良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马明红 彝良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国艺 彝良县人民法院毛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袁 旭 彝良县人民法院牛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卢昌翠 彝良县人民法院荞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秦振跃 彝良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清云 彝良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昭通发布 @彝良融媒 彝良融媒
编辑:马东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