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对夫妻俩结婚20年,最近却因为孩子的姓氏问题闹离婚。二人生育两个孩子,女儿跟丈夫姓,儿子跟妻子姓。公公离世的时候给丈夫施加压力:“我们家血脉单薄,一定要让男孩跟咱姓啊!”公公去世后,男子找妻子理论希望把儿子的姓氏更改一下,但是妻子不肯。两个人就一直吵架,闹的要离婚。 为了给孩子改姓,丈夫直接一纸诉状上诉,希望相关部门可以直接给个判决。 (案例取材:河南民生频道3月7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张先生跟妻子李女士结婚了将近20年,本来感情都是挺好的,但是却因为孩子的姓氏问题,两个人闹得不可开交。 关于两个孩子的姓,当初在结婚的时候,其实双方就做好了约定。 如果结婚之后,生下的第一个孩子,不管是男是女,就要跟丈夫姓;后期如果再生下一个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那就要跟妻子姓。 这个是双方家庭做好的约定,夫妻俩也就是按照规定执行。 结婚之后,第一个小孩出生了,当时是个闺女。男方一看,其实有些不乐意了,因为按照约定,第一个娃是跟爸爸姓的。 而男方家里,一直想要个男孩能跟自己姓,但是事已至此,也就不好多说什么。 后来等到妻子40岁的时候,丈夫提出,“咱们再生个小孩吧,再要个二胎呗。” 回头妻子就怀孕、生育小孩,这次生下了一个男孩。而按照约定,第二个小孩要跟女方姓,这个孩子就随了妈妈的姓氏。 要知道,孙子跟儿媳妇姓,这就跟一根刺一样,一直扎在公公婆婆的心里,他们一直想说,却又难以开口。 张先生父母此生的心愿就是:希望第二个男孩,能够跟自家姓。 一直到父亲快要离世,他把儿子张先生拉到了跟前,苦口婆心的劝诫:“咱家血脉单薄,我这辈子就这个心愿了,你跟你媳妇儿说说吧。” 说完,张家老爷子就闭上双眼离开了人世。 带着父亲的指令,张先生无从开口,但是又不想让老人家寒了心,可一定要想办法遂了他的心愿啊。 于是张先生就跟老婆李女士商议,可是还没等话说完,妻子就炸锅了:“咱当初不都约定好了啊,你咋说话不算话呢!” 张先生看到老婆并不答应,自己也不占理,但是还是坚持想要把男孩的姓氏更换过来,非要跟自己姓。 针对这个,妻子怎么也不肯,认为老公就是一个势利眼,这不就是重男轻女嘛!男孩女孩都一样,这不都是你自己的小孩? 可是老公的传统观念太严重了,加上这是父亲的遗言,他非要遵循他的意志,坚决要把这事儿给办了。 二人争吵不下,丈夫竟然准备上诉妻子,要求给孩子更换姓氏,不然就离婚。 妻子和丈夫杠上了,说什么也不答应。无奈,丈夫张先生直接就一纸诉状,将妻子给上诉了。 相关部门是怎么审判的呢? 工作人员在审理的时候认定,孩子的姓氏合法、合规,不存在错误,另外夫妻俩的感情尚未破裂,不准许离婚。最后,驳回了张先生离婚的诉求。 本案释法: 夫妻俩因为孩子的姓氏,爸爸非男孩要跟自己姓,不然就准备上诉离婚。如何评价这位父亲的行为呢? 如果因为孩子的姓氏问题起诉离婚,这种行为过于传统,忽略了家庭情感联结,容易激化矛盾,不值得提倡。 根据《民典法》第1015条规定,在现代家庭伦理中,孩子可以跟随父亲姓,也可以跟随母亲姓,没有强制规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平等、尊重多元化选择。 对于孩子的姓氏,应该基于夫妻平等协商,并不是单方面施压,更加不应该将孩子视作“所有权”的象征来争夺。 而丈夫将离婚作为威胁手段,强迫配偶接受孩子随父亲姓,本质上就是在用制度权利来绑架家庭关系,反映出对于婚姻合作本质的误解。 姓氏并不等于血脉的控制权,也不要忽视母亲在家庭中的贡献。母亲十月怀胎、面临生育风险,如果对此漠视,更加容易引发情感的不公。 与其想到“冠名权”,还不如多多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关注孩子的日常陪伴,多多担责。构建和谐家庭,这比“传宗接代”要来的实际。 看完本案,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一起来讨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