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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的丧假制度该改了!亲哥去世请假被辞,刺痛了谁的心? “亲哥去世,弟弟请假

40年前的丧假制度该改了!亲哥去世请假被辞,刺痛了谁的心? “亲哥去世,弟弟请假奔丧未获批,结果被辞退”——这起不久前冲上热搜的案例,撕开了一道陈旧制度的裂痕。当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雇,支持弟弟获得赔偿金时,一个更深的困惑却留给了所有人:弟弟赢了官司,但他奔丧的那几天,依然是“旷工”,依然不是“丧假”。 执行了40多年的职工丧假制度,如今正与人们的现实需求激烈碰撞。当家庭结构剧变、跨省就业成为常态,1至3天、仅限直系亲属的丧假规定,还跟得上这个时代的脚步吗? 01 亲哥不是“直系亲属”?法律的冰冷与现实的温暖 2023年8月,四川的乔某因亲哥哥病危,向就职的养老中心请假15天未获批,次日自行回家奔丧。等他料理完丧事回来,却收到了公司的辞退通知——“擅自离岗”。 乔某将养老中心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7000余元。判决理由值得深思:员工亲哥哥病危时不予准假,事后径行解雇,有违公序良俗。 然而,法院虽然支持了乔某,却无法改变一个事实——根据现行规定,**兄弟姐妹去世,不在法定享受丧假的范围内**。这意味着,乔某奔丧的那几天,在法律上依然是“旷工”,只是因公序良俗原则得到了司法救济。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坦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兄弟姐妹不属于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在员工兄弟姐妹去世时并无必须放假的法定义务。 02 40年未变的制度:直系亲属仅限于父母配偶子女 现行职工丧假制度,依据的是1980年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文件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这一制度,已经执行了**40多年**。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图书馆副研究馆员罗天指出,40多年前的制度其实已与人们的现实需求脱节。如今,家庭结构多为独生子女,兄弟姐妹之情愈发珍贵,加上跨省就业已是常态,不论是丧假覆盖亲属范围,还是丧假需要合理的天数,都有待制度更新。 03 代表建议:扩大范围、增加天数、增设路程假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罗天代表聚焦丧假问题,提出了一份触动人心的建议。 她建议将丧假适用对象从现有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展至: - **手足**:含胞兄、胞弟、胞姐、胞妹 - **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 - **配偶之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 - 其他特殊情况:长期共同生活、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亲属 同时,她建议**差异化设定丧假天数**,参考传统丧仪习俗与地域实际情况: - 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给予丧假**3至5日** - 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给予丧假**3日** - 跨省奔丧:可酌情增加**2日路程假** 罗天表示,让丧假契合人伦常情,让劳动者在至亲离世时能安心奔丧、体面告别,是制度文明不可或缺的温度和底色。 04 企业的顾虑与制度的人文关怀 对于扩大丧假范围、增加丧假天数,一些企业可能会担心增加负担。 对此,有评论指出,丧假本来就是偶发需求,某个人的偶尔缺岗,对单位的正常运行影响不大。而单位若给予员工充分的温暖和照顾,会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有资深人力资源负责人建议,当员工遇到此类紧急且重大的家庭变故时,管理者应协调团队临时分担工作,避免员工休假期间频繁被打扰,应允许员工后续补交书面手续,优先通过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快速批准假期。 亲哥去世请假奔丧被辞案,当事人最终胜诉了。但正如罗天代表所说:“乔某胜诉了,但他奔丧的那几日,依然是旷工,依然不是丧假。” 可以看出,若无制度的前置保障,类似纠纷仍可能不断出现。要想根本解决还得从制度上着力,而非只靠用人单位的酌情。 40多年前的制度,承载着那个时代对丧葬的认知。40多年后的今天,当家庭结构变了、地域距离变了、人们对亲情的理解也变了,丧假制度,也该变一变了。 让劳动者在痛失至亲至爱时,能够从制度上感受到更多的人文关怀,感受到更多温暖和照拂——这不仅是对逝者的告慰,更是对生者的善待。亲人离世习俗 哥哥过世 叔伯哥哥去世 丧葬标准 职场丧假 礼仪落葬仪式 丧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