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诛心, 离婚冷静期还没结束, 就当着前夫的面上了新欢的车, 这哪是离婚,分明是把人的尊严踩在脚下碾碎。 很多人觉得没领离婚证就不算离婚,可偏偏有人把婚姻当儿戏,早就找好下家,冷暴力逼你放手,等你低三下四挽留完,才发现自己从头到尾都是个笑话。 离婚冷静期是给彼此留体面的缓冲期,不是让你无缝衔接的窗口期,法律都规定夫妻要互相忠实尊重,这种行为不仅伤感情,更是明晃晃的婚姻过错。 最痛的不是分开,是掏心掏肺多年,连最后一点体面都被剥夺。与其内耗自己,不如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该要的赔偿、该争取的财产一分都别让。及时止损才是清醒,往后站直腰杆好好生活,尊严从来都是自己挣的。 你觉得离婚冷静期里这样的行为,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