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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速览 无锡机电维修工须某,2024年春节初一至初八(8天)在公司打卡

一、案件速览 无锡机电维修工须某,2024年春节初一至初八(8天)在公司打卡“值班”,节后索要3倍工资差额6240元,公司拒付,称其是值班≠加班,仅待命玩手机。 须某起诉,一审、二审均败诉,法院判决:公司无需支付3倍加班费。 二、法院核心判决理由(关键!) 1. 值班≠加班(法律本质区别) - 加班:法定工作时间外,持续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强度与正常上班一致,无自主休息空间,受《劳动法》保护,法定节假日3倍工资 。 - 值班:非生产性、应急待命,无具体工作任务,可休息/玩手机,强度极低;法律无强制3倍工资规定,一般按公司制度发值班津贴 。 2. 本案关键事实(法院认定) - 须某8天全程无维修/救援任务,仅打卡后玩手机、待命。 - 工作内容、强度与正常上班本质不同,不属于“额外提供劳动”。 - 须某无法举证公司安排其加班、无法证明提供了实质性劳动。 三、法律依据与裁判规则 -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需自行举证:公司安排加班、实际从事本职工作、有工作成果/记录 。 - 仅打卡/在岗待命,不能直接认定为加班。 - 司法实践:值班期间可休息、无具体任务→不支持3倍工资 。 四、打工人避坑指南 1. 分清值班/加班 - ✅ 加班:原岗位、干本职、持续劳动、无休息→要3倍工资 - ⚠️ 值班:应急待命、可休息、无具体任务→一般仅值班津贴 2. 留好证据 - 公司加班通知/工作指令 - 工作记录、成果、沟通记录 - 考勤+工作内容双重证明 3. 维权路径 - 先协商→劳动仲裁→法院诉讼 - 值班可主张值班津贴(按公司制度) 素材取于网络侵权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