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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闪婚的代价!”四川简阳,男子与女子才认识两天,就去登记结婚并发生了关系。

“这就是闪婚的代价!”四川简阳,男子与女子才认识两天,就去登记结婚并发生了关系。后二人开始了同居生活并培养感情,期间男子给了女子17万元彩礼。可谁知婚后第4个月,二人就闹起了离婚,理由是双方聚少离多,没有共同语言。男子要求离婚并要求女子返还全部的彩礼,但遭到了拒绝。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双方对簿公堂。   四川简阳,一场仓促开启的婚姻,只用了四个月就潦草落幕,还牵扯出十几万的彩礼纠纷,让人唏嘘不已。   这场闹剧的主角,是王先生和陈女士,两人从相识到领证,仅仅用了两天时间,谁也没想到,这份草率的决定,最终会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王先生到了该成家的年纪,却一直没能遇到合适的人,父母亲戚整日催促,急得睡不着觉。   身边的朋友看他着急,便建议他去婚介所试试,说那里有不少优质单身女性,或许能找到合拍的伴侣。   被催促得焦头烂额的王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走进了当地一家婚介所,也正是这个决定,埋下了后续所有矛盾的隐患。   婚介所很快就为王先生介绍了陈女士,两人初次见面,王先生就对陈女士一见倾心,觉得她温柔漂亮,正是自己一直想找的结婚对象。   而陈女士,也被王先生的爽快和诚意打动,对他颇有好感。   婚介所见状,立刻趁热打铁,一个劲地劝说两人尽快定下来,反复强调陈女士是所里的优质资源,不抓紧时间,迟早会被别人抢走。   不仅如此,婚介所还列举了好几个闪婚幸福的案例,鼓吹“先结婚后恋爱”,说感情可以慢慢培养,合适比感情更重要,让王先生不要犹豫,赶紧把终身大事定下来。   一边是父母的催促、自己对成家的渴望,一边是婚介所的极力诱导,王先生彻底动了心。   他和陈女士简单商量后,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听从婚介所的建议,闪婚领证。   相识仅仅两天,两人甚至还没摸清彼此的生活习惯、家庭底细,也没来得及深入了解对方的性格和价值观,就匆匆走进了民政局,拿到了结婚证。   领证之后,两人举办了简单的婚礼,便开始了同居生活,试图培养夫妻感情。   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也为了让这段仓促的婚姻能走得长远,王先生对陈女士十分大方。   相处期间,他先后给陈女士买了价值六万余元的三金首饰,还有一部一万多元的苹果手机,平时也经常给陈女士转账,前前后后算下来,累计花费了十七万余元,这笔钱,几乎相当于很多普通人一年的工资。   王先生满心欢喜,以为自己的真心能换来长久的幸福,却没料到,这段缺乏感情基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注定走不远。   王先生的工作需要长期出差,常年在外奔波,导致两人聚少离多,在一起的时间屈指可数。   好不容易凑到一起,两人却发现,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共同语言,性格和生活习惯也有着天壤之别——一个爱吃辣,一个不爱吃辣;一个积极上进,一个安于现状;一个对未来有清晰规划,一个只想着过好当下。   因为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两人谁也不肯迁就对方,相处的日子里,争吵远比聊天多,矛盾越来越多,隔阂也越来越深。   就这样磕磕绊绊地相处了四个月,两人的关系彻底走到了尽头,陈女士收拾行李搬了出去,两人正式开始分居。   分居之后,王先生看着自己精心布置的婚房,想起自己四个月来的付出,心里满是不甘和后悔。   他觉得,自己花了十几万,换来的却是一段充满争吵的短暂婚姻,实在不值,于是他主动找到陈女士,提出协议离婚,并要求陈女士返还自己付出的全部十七万元彩礼。   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他的要求遭到了陈女士的断然拒绝。   陈女士表示,王先生给她买的手机、三金,还有平时的小额转账,都是王先生自愿赠与她的,并不是彩礼,而且两人同居期间,还有一部分钱用于共同花销,这些都不应该返还。   双方就彩礼返还的问题争执不下,反复协商了好几次,都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无奈之下,王先生只能拿起法律武器,向简阳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陈女士返还全部十七万元彩礼。   法庭上,双方情绪都十分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王先生诉说着自己的付出和不甘,陈女士则辩解自己并非故意骗婚,也付出了时间和感情。   关于彩礼返还问题,法院考虑到王先生支付的彩礼数额较大,而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未形成实质的家庭共同体,结合公平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最终酌定陈女士返还王先生百分之九十的彩礼,共计十五万七千余元。   这场从闪婚开始的闹剧,最终以离婚和彩礼返还收场。   王先生虽然拿回了大部分彩礼,却也付出了时间和感情的代价,而这段仓促的婚姻,也成了两人人生中一段难忘的教训。   其实说到底,婚姻从来都不是一件可以草率决定的事情,两天的时间,根本不足以了解一个人,仅凭一时好感和他人诱导就仓促领证,终究会为自己的鲁莽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