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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女子怀疑婆婆偷了孩子3000块压岁钱,骂了婆婆几句,丈夫一怒之下断了

河南平顶山,女子怀疑婆婆偷了孩子3000块压岁钱,骂了婆婆几句,丈夫一怒之下断了女子的生活费,连孩子上学的247元伙食费都不给。夫妻俩吵着要离婚,男子却说,这事纯粹是妻子找事! 女子是全职妈妈,结婚十几年了,在家带孩子没有工作,家里的收入来源全靠丈夫在外打工。 过年期间,女儿收了3000元红包钱,放在房间的小盒子里。 快开学了,女子准备从这3000元里拿出几百块去交伙食费。可就在女子翻找小盒子里的钱时,才发现3000元都不见了。 回想那天,婆婆一个人待在自己的房间,还上了锁,女子二话不说就去找婆婆质问。 婆婆说“自己根本没有动过盒子里的一分钱。” 女子说“那你为什么锁门?叫你都不开门,也不应?” 女子越说越上火,就开始和婆婆吵起来,声音大得邻里乡亲都知道。 丈夫下班回家,婆婆委屈地说“你媳妇骂,还说我偷了她的钱。” 丈夫一气之下,就和妻子争吵起来,两人吵得面红耳赤,最后吵到要离婚,不过了。 后来,问了女儿钱去哪了,女儿才说是自己分三次拿去买零食和玩具了。 那天之后,丈夫气得不肯回家,也不给生活费给女子,连女儿上学的伙食费也不交了。 这下好了,女子急得团团转,自己身上一分钱没有,怎么给女儿交伙食费,班主任都在催了。 没办法,女子只能找来调解员帮忙调解。 调解员到工地里找回了丈夫,双方一见面就吵起来。 丈夫说:“我不是不给女儿交伙食费,是想着晚几天交也没事。主要是她事多,骂我娘,一天天的也不出去工作挣钱,吃的喝的穿的,都是我在外边辛苦挣来的。要不是为了孩子,我们早离婚了。” 妻子说:“我不挣钱,我在家也要照顾孩子,洗衣做饭,接孩子上下学,哪样不是我做的。那3000块钱要不是你妈拿的,她老是把自己锁在我房间干嘛。你弟还说要把赶出去,离婚就离婚,反正我还年经。” 调解员见状不停在两边调解劝和。 其实这3000块钱,到底是谁拿的,大家心里都清楚,女子只是借着这个由头,捅出自己对家婆不守边界的不满。 自己的房间随意进出就算了,还锁门不让自己进,这确实很让人反感。 至于打工赚钱,女子也表示自己可以出去赚钱,但是到时候不要说自己不顾家就行。 丈夫也表示,只要妻子愿意出去赚钱,不骂自己妈,就还能过,毕竟女儿还要上学,家散了对谁都没好处。 经过调解员的调解,夫妻两人终于愿意各退一步,丈夫也及时给孩子交上了伙食费。 其实不管家庭矛盾有多深,都不能影响孩子上学,哪怕不交伙食费,中午接送回来吃饭也行啊。 总不能大人的矛盾,让孩子来承担后果。 《义务教育法》里面明确规定,适龄儿童的父母必须保证孩子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不让孩子上学的,当地教育部门会给予批评教育,还会责令限期改正,要是胁迫、诱骗孩子辍学,还会依法处罚。 只要孩子到了上学的年纪,父母再怎么闹矛盾,也不能不让孩子上学,这是法定义务,没得选。 事件里的夫妻因为婆媳关系、夫妻不合,就让孩子辍学,以此来要挟丈夫必须出面解决,这种做法也不太成熟。毕竟,接受教育是孩子应该享受的权利。 据《民法典》里面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抚养费就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必要开支,247 元的伙食费就是抚养费的一部分,父母有能力支付却故意不付,就是不履行抚养义务,孩子有权要求父母给付这笔费用。 要是父母长期拒不支付,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影响个人征信,情节恶劣的,还可能涉及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47元,把一个普通家庭的底色照的亮亮的,父母争吵,孩子成了导火索和利益受害者。 都说为母则刚,为父则强,可真正的父母之爱,从来不是嘴上说说,而是遇事时先想到孩子,把孩子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你觉得在这场家庭矛盾中,最该被指责的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