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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发现小区一栋楼的楼顶盖了块黑布,怀疑存在违建,便进行了举报。哪曾想,第

上海,男子发现小区一栋楼的楼顶盖了块黑布,怀疑存在违建,便进行了举报。哪曾想,第二天没有接到任何答复,反而接到了被举报人的电话。被举报人不仅有他的电话、家庭地址,还一字不差的读出了举报工单的全部内容,连他平时几点下班,他妈妈平日在哪打拳都了如指掌。更令他想不到的是,面对他的质问,对方没有丝毫歉意,反而倒打一耙,并嚣张地说:你当天投诉,我10分钟后就知道了,我敢做,就不怕大家知道!吓得男子不敢回家,连忙报了警! 这事,发生在今年2月24日。 那天,男子邱先生出门,无意间瞥见小区23号楼的楼顶,盖着一块黑布,看着就不对劲,这怕不是有人偷偷搞违建吧? 换谁看到这种事,要是有责任心,都会多管闲事一下,邱先生也不例外,直接打了12345举报,工作人员让他留了个人信息,说会核实处理,让他等着。 邱先生还真就在家等消息,想着相关部门总能给个说法,结果等了一天,什么答复都没有。 等到第二天下午,电话倒是来了,可一看号码,根本不是什么部门的,接起来一听,是个女的,一开口就质问他,语气特别冲,还把他举报的内容一字不落说出来了。 邱先生当时就懵了,脑子一片空白,他根本不认识这个女的,对方怎么会知道自己举报的事?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对方更过分的操作来了,把他的个人信息扒得底朝天,电话、家庭地址就不说了,连他平时几点下班,他妈妈每天在哪打拳,都摸得一清二楚,比他自己都清楚。 邱先生当场就质问那个女的,问她怎么拿到自己信息的,结果对方半点儿歉意都没有,反而更嚣张了。 现在想想都后背发凉,举报个违建而已,怎么就把自己和家人的隐私全暴露了? 邱先生吓得根本不敢回家,生怕对方做出什么极端的事,赶紧打电话报了警,并再一次打12345,投诉自己的信息被泄露了。 报了警之后,他就开始追查信息泄露的源头,毕竟这事不查清楚,以后谁还敢举报违法违规的事? 他找了所有经办这个举报工单的部门,可不管是哪个部门,都一口否认,说自己没有泄露他的信息,都说自己有职业操守,不可能做这种事。 邱先生心想自己只是做了该做的事,举报违建是为了小区的公共利益,结果反而被人威胁,隐私被肆意泄露,连家都不敢回。 他现在就一个诉求,就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彻查到底,找出泄露信息的人,给她一个交代,也给所有敢于举报的人一个安心。 目前,大场镇城运中心已经表态,会彻底查清这次信息泄露的事件,等查清楚之后,会给邱先生一个正式的答复,也会加强工单流转的流程管理,避免再出现这种情况。 这里,还有个细节,物业说那个被举报的女业主,以前是小区的志愿者,现在在经商,疫情期间还帮居民送过菜,可居委会又说不认识她,也不是志愿者,两边说法都对不上。 更诡异的是,邱先生24号投诉,对方10分钟就知道了,工单刚流转到属地部门,他的隐私就被精准获取,这时间线也太巧合了,很难让人不怀疑是内部出了问题。 这种泄露举报信息、嚣张威胁举报人的行为,到底触犯了什么法律?会受到什么处罚? 泄露邱先生个人信息的人,违法吗?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邱先生的电话、家庭地址、下班时间、母亲活动轨迹,都属于个人信息,甚至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不管是哪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是其他人,非法获取并提供给被举报人,都违反了这条规定。 邱先生的信息被用于威胁举报人,已经属于情节严重,泄露者不管是谁,都要被追究责任。 被举报人嚣张威胁、泄露信息,要担什么责任呢? 除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共犯,她的威胁行为还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经办部门哪怕没有故意泄露,要是存在玩忽职守,导致信息泄露,相关工作人员也可能触犯《刑法》第397条的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样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是公民的权利,可这次事件,让很多人不敢举报了:我举报违法,反而被扒隐私、被威胁,谁还敢站出来?这不是在助长违法者的气焰,挫伤公民的正义感吗? 被举报人曾是小区志愿者,这种身份反而成了她获取信息的便利条件? 不管是不是,都要查清楚,不能让志愿者身份成为违法的“保护伞”,也不能让小区的管理漏洞,成为侵犯公民隐私的温床。 目前,还在彻查当中,尚未有明确的判决结果,城运中心表示会查清后给出答复,后续有进展,也会及时跟进。 举报不应该成为一场“自陷危机”,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就是保护每一个人的正义感。 你觉得邱先生的信息最有可能从哪个环节泄露?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举报安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