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二级残疾,又患了癌,需要放疗,正好母亲摔伤,需要人照顾,又轮到她赡养,她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就要求退出照顾母亲这件事情,她想让二妹,三弟,四弟轮流照顾,但四弟说:“她老说她要死了,现在不也没事吗,我也没有见过那检查单。”母亲也表示:“我只是住在老大这里,自己照顾自己。”看着四弟说话那么气人,母亲又坚持要在她这里,女子崩溃大哭:“我都是病人了,我都要死了,我得的是癌症啊!” 郑女士从医院回来,心情就一直很低落,医生跟她说,如果她配合治疗,她还有3年可以活,如果不配合治疗,她随时有可能离开人世。 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看到母亲在她家中,她内心莫名的烦躁,这个时候,她多么希望有亲人能够拉她一把,让她有个依靠。 可她要面对的现实是,母亲摔伤之后,行动不便,需要人照顾,正好又轮到她照顾了,她的二妹,三弟,四弟,都不体谅她,自从得知她得了癌症,不但没有给她半点帮助,更是不愿帮她,分担一点赡养母亲的重任。 她回到家看到母亲,做饭都不会,平时都是她照顾母亲,帮她做饭煮菜,帮她洗衣服,在没有检查出问题之前,郑女士关于赡养母亲这件事,她从没有怨言。 可她现在已经是个病人,她要常常往返医院,根本没有精力照顾母亲了,自己本身都需要人照顾,可她没人照顾,反而还要照顾母亲,她真的力不从心。 她要退出赡养母亲,她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二妹,三弟,四弟,可他们说,他们各有各的事情,轮流赡养母亲,每人一个月,这是每个子女应该的,他们谁也不愿意让大姐退出。 郑女士看着自己的三个弟弟妹妹,在她那么需要照顾的时刻,弟弟妹妹们居然一点都不体谅她, 都不知道他们之间是否还有手足情,为何在她病重之时,自己的弟弟妹妹会如此冷漠。 可她实在是无法照顾母亲了,既然弟弟妹妹们不同意她退出,她只能找来调解员,希望调解员能够帮他们拿出一个主意。 面对调解员的到来,二妹说:“只要轮到我照顾,我义不容辞。”三弟说:“不管调解结果是什么样,我都可以支持。”他和三姐一样的态度。 唯一不同意大姐退出的是四弟,面对调解员的调解,他还不相信大姐是得了重病,他说了气人的话:“她老说自己得了重病,要死了,现在又没什么事,没什么事,就应该照顾母亲,我又没有看见过她的检查单。” 听着四弟那气人的话,郑女士气得把检查单拿了出来,在事实面前,四弟无话可说。 关键时刻,就要看母亲的态度了,但母亲依然要在老大这里,她说她自己可以照顾自己,不用麻烦老大,她可以自己做饭,买菜可以找老二和老四,他们随便买点菜,她就可以吃很长一段时间了。 看着母亲也不体谅自己,郑女士彻底崩溃了,她嚎啕大哭:“我已经是个病人了,你住在这里,我怎么能放心,我怎么能好好照休息?” 看来这件事情,老大,老二,老四,母亲,都不能商量出一个周全的办法。 调解员只好询问老三,老三说了,他和家人都要上班,确实不能照顾老人,不过他可以送老人去敬老院,他都已经联系好了,1800一个月,他愿意出1000元。 接下来的800元,由老大,老二,老四平摊,但他们都只愿意各出200元,还差200元不够,他们都不愿意出剩下的200元。 这时郑女士便说了,附近还有1600元的敬老院,只要母亲同意,母亲就可以去那个敬老院。 最后母亲同意去敬老院,郑女士这才解脱了,她深深地松了一口气,没有了母亲的拖累,她想着好好配合医生,能多活三年就多活三年,如果有幸活下来,或许她会看淡亲情。 郑女士遇到的这件事,确实挺让人心寒的。 1、郑女士患了癌,自己又是二级残疾,本来就需要人照顾,结果她还要照顾母亲,弟弟妹妹又不体谅她,更没有伸出援助之手,这样的家庭不利于家风建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其实这件事过后,郑女士或许对手足之情,再无期待了。 2、对于赡养母亲这件事,子女都是要平等履行赡养义务的。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支付赡养费的权利。 但是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不赡养母亲,这就在于子女是否有能力赡养母亲,如果没有能力赡养,或者自己身体情况不能赡养,郑女士可以不赡养母亲。 那么你对郑女士的弟弟妹妹有何看法呢?来源:重庆电视台大城小事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