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取闹?杭州,一女子买电视,见75寸的创维电视,只要349元,二话不说就下了单,不到5分钟,商家就给女子打来了电话,说实际价格是3499元,价格标错了,愿意补偿100元,女子觉着商家毫无诚意,执意要求发货,一个星期过去了,商家拒绝发货,女子则要求赔偿2000元,但商家却说这是敲诈啊! 杭州一位市民网购时,意外刷到一台75寸创维电视标价仅349元,要知道这个尺寸的电视市场价普遍在三千以上,这样的价格差几乎相当于白捡一台家电,换谁都会心动。 她没多想,手速飞快完成下单付款,本以为自己撞了大运,没曾想这场看似幸运的交易,很快就变成了一场僵持不下的纠纷,一方坚持要说法,一方直呼被敲诈,闹得不可开交。 下单成功的喜悦还没持续五分钟,她的手机就响了,是售卖电视的商家打来的。 电话里商家语气急切地说明情况,称电视价格标错了,实际售价应该是3499元,多输了一个零才酿成误会,还主动提出补偿100元,希望她能自愿取消订单,毕竟按349元发货,商家每台就要亏损三千多。 她听到这话,心里的欢喜瞬间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不满,在她看来,商家标错价格是自身的疏忽,属于经营失误,不该把这份过错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而且100元的补偿,对比三千多元的电视差价,实在显得毫无诚意,更像是在打发人,所以她没有同意取消订单,执意要求商家按照下单价格履行发货义务。 双方就这么陷入了僵局,商家反复解释自己的难处,说标错价是后台操作失误,并非故意误导消费者,实在无法按错误价格发货,可她始终不肯让步,坚持自己的诉求。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周时间转瞬即逝,她始终没有收到电视,询问商家后,得到的却是明确的拒绝发货答复,这让她更加愤怒。 既然商家不肯发货,她便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么按约定发货,要么赔偿自己2000元作为补偿,以此弥补自己这段时间的期待和损失。 可这个要求一提出,就遭到了商家的强烈反对,商家认为她这是得理不饶人,明明知道价格标错,还趁机狮子大开口,直言她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双方的矛盾彻底激化。 其实这事说起来,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商家因自身疏忽标错价格,违反了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双方的买卖合同就已成立,商家拒绝发货确实属于违约。 而她索赔2000元,虽然看似超出了下单价,但对比电视正常市场价,也属于对自身可期待利益的合理主张,算不上敲诈,更多是双方对维权边界的认知不同。 后来这事被传开,不少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觉得她太较真,商家已经主动补偿,见好就收就好;也有人支持她的做法,认为商家失误就该承担责任,不能一句标错价就敷衍了事。 说到底,这场纠纷的根源还是商家的疏忽,也给所有经营者提了个醒,明码标价不仅是规定,更是对消费者的负责,稍有不慎,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影响自身信誉。 而消费者维权也需把握边界,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