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一对夫妻俩经营小店,后来丈夫招进来一个女店员,没想到丈夫竟然出轨女店员,他背着妻子多次给女店员转钱,前后一共转去了5万多,妻子知道这事后,她就很生气把女店员给起诉了,要求她全额退还赠款,最终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桩事要从2004年说起,夫妻俩在那年登记结婚,两个人一起打拼小店,一干就是十几年。 到了2022年,丈夫丁某在菜市场认识了年轻姑娘小英,觉得她干活利索,就把她请到熟食店当店员。 小英一进来,干活确实麻利,整理货架、接单、打包都给夫妇俩省下不少事。 妻子邹某还时不时叮嘱她注意安全、做好防火工作,大家看着挺和气的。 可谁能想到,这份老板和店员的关系会慢慢变味。 为了多跟小英单独相处,丁某常找“加班”的理由,买零食、送小礼物、发红包,聊天记录里都是暧昧称呼。 就这么两年时间,从2022年到2024年,夫妻俩忙里忙外,小英也帮了大忙,但丁某却把家里的钱悄悄转给小英,累计超过5万。 直到今年年初,邹某在算账时发现店里一个月要花好几千现金,却又查不到进货单,心里咯噔一下。 她没冲动吵架,等丁某睡着后,拿起他的手机,翻开银行流水和微信账单,果然一笔笔都是给小英的“生活费”“零花钱”。 那一刻,邹某感觉自己被当成了傻子,多年的信任瞬间全没了。 邹某冷静下来后,赶紧把这些转账记录和暧昧聊天截图保存好,又跑去银行开了更详细的流水,还把2004年领证到现在的共同财产清单也准备齐全,然后找律师咨询。 律师说得明明白白: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要一起支配,谁也不能单方面拿去送人。 更何况,婚内跟别人搞不正当关系,法律上叫“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二)》第七条第一款,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再加上《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所取得的财产要返还。 立案后,法院调查了小英的工作收入、跟丁某的账目往来,还听取了夫妇双方的陈述。 最终认定:丁某和小英的关系有悖公序良俗,丁某婚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对方,不仅侵犯了邹某的知情权,还损害了她的财产权。 综合小英的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小英要返还给邹某3.2万元。 判决一出,小英若真不交,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甚至可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责任,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丁某这下可算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但钱要要回来,夫妻感情也彻底破裂,曾经一起经营的小店如今关门大吉。 这件事告诉我们:婚外情不仅害人害己,这样的关系不被认同,毁了名声,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时刻留心管控,账目要公开,转账要互相知情,避免一方暗箱操作。 第三者若明知道对方已婚仍接受金钱,一旦事情败露,最终会人财两空。 婚姻不是儿戏,平时多跟另一半沟通交流,一旦发现对方有异常,就别心软,及时问清楚,别等着小问题变成大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