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上海,一男子发现妻子和其上司有染长达5年,男子不忍其辱,和妻子把婚离了,没想到离

上海,一男子发现妻子和其上司有染长达5年,男子不忍其辱,和妻子把婚离了,没想到离婚后,男子并没有罢休,收集了很多妻子和上司的不雅照和聊天记录,打印成传单到上司单位门口发放,导致上司被公司开除。 上海法院宣判了这一桩特殊侵权案,判决结果既让网友直呼解气,也引发了关于“维权边界”的全网讨论。 本案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涉事男子为章先生,其妻子的上司王某为原告。 王某明知章先生妻子处于婚姻存续状态,仍与其保持五年不正当关系,该行为已被法院认定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是引发纠纷的核心原因。 章先生在公司门口散发私密照片与聊天记录,直接违反《民法典》第1032条,属于以公开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的法定侵权情形。 《民法典》第1033条明确禁止以传单、散布等方式处理他人私密信息,内容属实也不能成为免责理由,这是人格权保护的基本规则。 王某被公司开除,是企业依据内部制度对员工失德行为的单方处分,与章先生的侵权行为无法律上的免责关联,不能倒推行为合法。 王某诉请章先生赔偿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要求承担律师费等维权成本,这是其依法行使诉权的正常流程。 法院认定章先生构成隐私权、名誉权侵权,同时以王某自身重大过错为由,全额驳回其经济赔偿请求,仅判令章先生在涉事公司范围内赔礼道歉。 这份判决严格对照《民法典》第1024条名誉权、第1032条隐私权条款,做到过错与责任相匹配,没有偏向任何一方。 章先生的婚姻遭遇值得共情,可他选择的维权方式,直接让自己从婚姻受害者变成民事侵权人,这是最可惜的地方。 无过错方完全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也可向单位如实反映情况,唯独不能用泄露隐私的违法手段泄愤。 网友觉得解气,是站在道德情感层面,可道德正义不能突破法律边界,这是法治社会必须守住的底线。 当下全网热议的核心,是很多人分不清情绪宣泄与合法维权的区别,以暴制暴从来都不是法治认可的解决方式。 司法既不纵容婚外情的失德行为,也不认可过激报复的违法操作,这份平衡才是判决最值得肯定的地方。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